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办理一起在轨道交通公共区域违规吸烟案件。这是重庆查处的首起轨道交通公共区域吸烟行政违法案件。
当日,轨道小什字站9号出入口,一名男子在直梯外丢弃烟头,含烟进入直梯后吐出烟雾,被乘客现场举报。接报后,轨道公安联合交通执法人员迅速抵达现场,并详细告知涉事男子《重庆市轨道交通条例》《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相关规定,阐明重庆轨道交通所有管辖区域全面禁烟要求。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身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与违法后果,自愿接受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
重庆轨道交通所有管辖区域全面禁止吸食香烟、电子烟,不存在“高架站台、出入口通道可以吸烟”的说法。
重庆晚报-厢遇记者 张春莲
实习生 陈静怡
编辑:李梓琪
校审:张亚
总值班:周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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