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记者蒋小天 发自北京 “近年来,不法分子利用AI等新技术实施违法犯罪确实时有发生,包括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侵犯个人隐私,破坏社会信任,甚至威胁国家安全。”7月24日,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姜国利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对防范打击AI技术实施违法犯罪予以回应,他表示,在严厉打击防范上述犯罪之外,公安部也在积极推进网络犯罪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立法进程,完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法律规范体系。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姜国利。
他介绍,当前,利用人工智能实施的新型犯罪主要表现为三大类型:利用人工智能技术伪造身份,侵入政企信息系统,对他人信息和财产实施盗窃;伪装成熟人、权威人士,骗取受害者的信任以后实施诈骗;以及利用人工智能工具,生成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
今年上半年,仅针对网络谣言,全国已侦办170余起案件,依法查处190余人。
公安机关同时依托大数据分析,搭建风险研判模型,对高频陌生视频通话、静默录音来电、短时间多次调取人脸素材、境外发起的视频请求等新型诈骗手法,进行综合研判分析,形成精准预警指令和线索,推送各地公安机关开展预警劝阻工作。近期,国家反诈中心App上线人工智能内容鉴定功能,上传可疑视频、语音、图片,可一键检测是否存在人工智能生成痕迹,鉴别伪造信息。
此前,公安部联合网信办、工信部、国家广电总局发布《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规范内容标识,向公众提示人工智能合成内容。同时,加强监督检查,针对人工智能大模型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开展重点监测,今年上半年,已开展人工智能应用服务监督检查600余次,对相关服务提供者进行警告、责令整改、关停等行政执法30余次。
姜国利还表示,当前,公安部也在积极推进完善人工智能风险治理法律规范体系,研究构建人工智能安全审查制度,防范此类服务被滥用于实施违法犯罪。同时研究制定人工智能代码生成、深度合成图像等领域的安全标准,推进和完善人工智能的安全标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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