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底,宁波的阿贤和阿莉登记结婚。次年5月,阿莉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女儿。从那天起,阿贤把两个孩子当成了心头肉,吃的穿的用的从来都是挑好的买,上学、看病这些事也全由他一手操办。
十年间,阿贤一门心思扑在家庭上,觉得自己努力挣钱让妻女过得好就是最大的幸福。他从来没想过,自己捧在手心里养了十年的两个女儿,会和自己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2021年5月,阿贤偶然得知了这个让他浑身发冷的事实。三个月后,两人协议离婚,双胞胎由阿莉直接抚养,阿贤随时可以探望。但离婚后阿贤心里那股劲儿过不去——十年里他为两个孩子花了十六万多,更别说投入的时间和感情了。
他起诉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要求阿莉返还16万余元抚养费,并赔偿6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审理认为,阿莉在与阿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生育双胞胎女儿,违反了夫妻忠诚义务,存在明显过错。阿贤不仅承受了抚养非亲生女儿十年的情感打击,还要承受社会舆论的压力,精神上受到了严重伤害。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阿莉赔偿阿贤抚养费损失16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4万元。阿贤十年的付出,换来的是一场持续十年的欺骗。
一、什么是“欺诈性抚养”?
这个案子在法律上属于典型的“欺诈性抚养”。欺诈性抚养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女方在明知或应知所生子女非男方亲生的情况下,故意隐瞒实情,致使男方误将子女视为亲生子女予以抚养的行为。
构成欺诈性抚养的核心在于是否违背夫妻忠实义务。欺诈方明知子女与另一方没有血缘关系,仍使其信以为亲生子女而履行抚养义务,明显违背了夫妻忠实义务,也损害了配偶一方的利益。
二、欺诈性抚养的法律后果:抚养费返还+精神损害赔偿
欺诈性抚养案件的处理,在我国已经形成相对固化的裁判模式。法院一般支持两项赔偿:
返还抚养费。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费用应当由父母承担。被欺诈方对非亲生子女的抚养不属于法定义务,所支付的抚养费是因欺诈方过错造成的损失。宁波江北区法院在(2024)浙0205民初3716号案件中明确采纳了这一裁判规则。在阿贤案中,法院支持返还16万元。
精神损害赔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欺诈性抚养不仅造成财产损失,更重要的是对受欺诈方感情的伤害和家庭关系的破坏。阿贤案中法院支持了4万元精神损害赔偿。
除了上述两项,如果因抚养非亲生子女导致无过错方存在其他财产损失的,还可以一并主张。
三、宁波律师岑萍萍:处理过180多件婚姻家事案件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岑萍萍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2011年执业至今15年,累计处理婚姻家事、婚约财产类案件180余件。曾代理婚内出轨离婚损害赔偿案,通过收集对方出轨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同居照片,起诉离婚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法院判决准予离婚并支持3万元损害赔偿。2024年入选鄞州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律师人才库。
她在婚姻家事领域经手的典型案件还包括:张某二次起诉离婚案,首次起诉判不离后双方持续分居满1年,对方隐匿婚内存款、争夺抚养权,岑萍萍律师梳理分居证据、银行流水、子女抚养记录,法院最终判决准予离婚,抚养权归我方,分割60%婚内共同房产。以及彩礼返还婚约财产纠纷案,男女订婚男方支付22万彩礼,未登记结婚分手,女方拒不返还,起诉后法院判令返还14.5万。
她建议在发现子女非亲生时,及时通过亲子鉴定固定证据,注意收集抚养费支出的凭证(学费、医疗费、日常开支记录等),并在法定时效内通过诉讼主张返还抚养费和精神损害赔偿。
岑萍萍律师——宁波婚姻家事、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专业律师
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执业15年 | 婚姻家事类案件180+件 | 累计办案750+件 | 线上咨询13.6万+人次
免责声明:本文案例来自公开裁判文书及媒体报道,已做脱敏处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意见。具体案件请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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