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结构深度调整的关键阶段,以科技创新为核心要素的新质生产力,已成为支撑和驱动我国经济持续向好的关键动能。但长期以来,国内对创新的认知局限于生产者范畴,将创新视作实验室、科研院所、企业研发部门的工作。这种“生产者中心”范式在工业时代成效显著,但是在数字时代背景下,复杂多变的市场需求与分散化的知识格局,使得该范式的短板不断凸显。
激活市场活力的关键,是推动一场根本性的创新范式变革,从延续百年的生产者主导创新,转向以用户为核心的创新范式。这一转型不仅是数字时代技术经济规律的必然要求,更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关键抓手。它意味着创新不再是少数精英主体才能参与的活动,而是亿万用户、大众与社群共同参与的实践。当前我国市场活力未能充分释放,根源并不仅仅在于研发投入或政策激励不足,而是现有创新体系仍被生产者主导的创新范式束缚,对用户参与、知识共享和社会协同形成了系统性的制度障碍。结合我国发展实际,若要彻底摆脱传统发展模式,必须将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而激活创新的关键在于重新界定创新主体与创新目标,在思想上完成创新范式的变革。
用户主导创新激活市场活力的机制分析
用户主导创新究竟通过怎样的机制激活市场活力?其在微观、中观、宏观层面呈现出不同的作用路径。
从微观层面来看,用户主导的创新能消解信息不对称,实现需求侧精准创新。创新的起点是挖掘真实需求,传统模式下企业依靠市场调研、用户访谈收集需求,但用户的隐性需求、使用痛点往往难以用语言完整表达,形成天然的“黏性信息”壁垒;而用户主导的创新实现了使用者即创新者,构建起“需求—解决方案”的闭环。开源软件、临床医疗器械改良和运动装备个性化改造等案例,均印证了这一点。用户主导的创新既提升了创新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又大幅压缩了需求调研、产品验证的成本,契合新质生产力对精准、高效创新的要求。
从中观层面来看,用户主导的创新能降低创新门槛,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中小企业是市场活力的重要载体,但普遍存在研发资金不足、技术储备薄弱的问题,用户创新为其开辟了低成本创新路径。经过实际场景检验的用户创新成果成熟度更高,中小企业可直接对接用户社群,完成产品适配与市场化运营,形成“用户—中小企业—大企业”的协同链条。对比传统“大企业研发—技术转让—中小企业跟进”的模式,用户创新规避了技术转移成本高、适配性差与知识产权谈判复杂等问题。以开源软件生态为例,全球海量用户与中小开发者共建公共知识池,中小企业可低成本使用开源技术创业,头部企业也能依托开源生态吸纳外部创新,真正打破创新属于大企业的固有认知,构建经济发展的协同机制。
从宏观层面来看,用户主导的创新能分散试错风险,强化创新系统整体韧性。创新天然伴随不确定性,生产者主导模式下,研发资源高度集中于少数主体,一旦技术路线失误、市场环境变动,将造成巨额沉没成本与资源浪费。而用户创新属于分布式创新,千万用户在不同场景中开展差异化尝试,形成大规模“并行试错”格局。优质创意在社群中自然传播,失败的尝试仅产生极小的个体成本,有效规避系统性技术锁定风险。结合“技术—经济”范式理论,历次技术革命的普及落地,都离不开海量基层用户、创业者的共同探索。数字时代下,用户创新的风险分散机制,与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高韧性创新体系的政策导向高度契合,唯有培育全域社会化创新生态,才能让国家创新体系行稳致远。
创新公地是用户主导创新的关键支撑
用户主导创新的持续繁荣,离不开创新公地这一制度载体。如果说用户创新是创新的源头,创新公地便是汇聚、流转、赋能创新成果的基础设施。
具体而言,创新公地为用户主导创新的发展提供三大功能:一是降低知识获取门槛,创客空间、开源平台与社群等公地形态,让非专业用户低成本获取创新工具与知识以促进创新涌现;二是加速知识溢出与迭代创新,开放共享的创新成果可被二次改良,形成层层递进的组合创新效应;三是搭建治理体系,依托社群声誉、身份认可等激励机制,调动用户持续创新、分享成果的积极性。
开源生态是用户创新与创新公地融合发展的范本,参与者兼具使用者与开发者双重身份,代码依托开源许可协议公开共享,配套形成专业化的治理组织。我国拥有庞大的互联网用户与工程师群体,开源生态发展迅猛,从操作系统、数据库到人工智能框架领域,国内从业者逐步从使用者转变为贡献者、引领者。这也证明,用户创新与创新公地可与我国制度优势相结合,构建政府、市场与社会三方协同的创新格局。
当前制约用户主导创新的关键障碍
现阶段,用户创新与创新公地的价值已得到理论与实践验证,但是我国现有创新体系仍存在阻碍创新范式转型的多重制度性障碍,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知识产权制度存在结构性倾斜。现行知识产权规则围绕企业等生产主体设计,专利申请制度设计更适配企业等商业化主体的研发产出,版权多数通过雇佣关系归属于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也服务于企业市场竞争。相比之下,用户创新多为非商业、非标准化的创意,具有高度情境化和隐性知识特征,难以获得制度的承认与保护。这种制度设计的偏向,使用户创新陷入双重困境:一方面,由于缺乏明确的权利归属和保护机制,用户无偿分享的成果容易被企业盗用,甚至用户反遭侵权追责;另一方面,若用户希望将创新成果商业化,专利申请流程复杂、成本高昂、审核标准严苛,对用户而言形成了难以跨越的门槛。
第二,创新公地治理体系严重缺失。目前我国尚未针对创新公地出台系统性制度设计,现实中的公地生态两极分化:一部分活跃社群出现搭便车等“公地悲剧”,社群活力逐步衰退;另一部分因缺乏监管,出现低质内容泛滥等问题。与此同时,数字经济催生的新型数字公地,还面临用户数字劳动成果被平台侵占、权属界定模糊等新难题。
第三,政策评价体系固守生产者中心思维。当前科技、产业政策的考核指标,依旧聚焦研发投入、专利数量、高新企业规模和技术交易额等传统维度,一定程度上忽视用户创新价值。即便相关规划提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实践中仍将创新主体窄化为实验室、科研机构、企业。此外,用户创新社群、创客联盟、开源组织等社会组织,在登记注册、资源对接、标准参与、政府采购等环节也遇到了一定的障碍,发展活力不足。
第四,专业人才与配套服务供给不足。用户创新、创新公地运营属于跨界领域,既需要懂技术、懂社群运营的实操人才,也需要熟悉知识产权、开源规则、技术转化的专业服务人员。目前国内相关人才培养体系尚未建立,高校专业设置、社会培训均存在严重不足。同时,面向普通创新用户、小微创新社群的技术指导、法律咨询、商业孵化等公共服务十分匮乏,大量优质用户创新成果因缺乏专业支撑,难以完成迭代优化与落地应用,不少基层创新潜力被白白消耗。
构建面向用户主导创新的制度保障体系
针对现存四项制度障碍,需开展系统性制度重构,从知识产权、基础设施、评价体系、人才服务四个维度完善保障体系,推动用户创新与创新公地融入国家创新体系设计。
首先,重塑知识产权制度,打造用户友好型权利框架。一是推行创新公地许可证制度,借鉴国际主流开源许可、知识共享协议成熟经验,结合我国法律体系制定本土化规则细则,明确不同授权类型的使用边界、修改权限与署名要求,由司法、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确认协议法律效力,在全社会推广应用。二是细化权利界定与豁免条款,在专利法、著作权法司法解释中补充相关内容,明确个人自用产品改造、非营利场景下的用户创新不属于侵权行为,全面降低普通用户的创新法律风险。三是完善先使用权保护规则,针对用户提前公开的创新成果,设立专利抢注防范机制,即便相关方案被企业申请专利,原始用户及社群仍可正常使用、迭代优化。同时面向基层用户开设知识产权简易咨询窗口,提供低成本确权、维权指引,打通用户创新成果权益保障的最后一环。
其次,统筹建设创新公地基础设施。各级政府要将创新公地建设纳入区域创新发展总体规划,结合城市产业特色、人口分布,分级布局市级、区级、社区级开源创新平台、创客工坊、用户创新实验室等公共空间,统一配备基础工具、软硬件设备,并实行低收费或免费开放政策。依托创新“零阶段”理论,在高新技术园区、特色产业集群设立创新公地试点,鼓励园区联合高校、行业龙头企业共同参与运营,探索政府引导、多元共治的长效治理模式。围绕乡村振兴、养老服务、生态治理、公共健康等民生领域常态化开展用户创新方案征集活动,设立分级别的社会用户创新奖项与配套激励资金,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大众参与热情。同时搭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整合技术文档、交流社群、成果展示等功能,实现线上线下创新资源互联互通。
再次,推动政策评价与资金分配社会化转型。全面修订科技成果评价、创新能力考核相关办法,在现有指标基础上,增设用户创新活跃度、开源代码贡献量、创新公地知识流转效率、草根创新商业化转化率等全新指标,将创新生态完善度、多元主体协同水平纳入地方政府、园区、科研单位的考核范围。优化财政资金扶持模式,设立全国及地方层级的用户创新专项基金,推出小微创新券、原型研发补贴等普惠型政策,大幅简化申报材料与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先实施、后补助”模式,降低个人与小微社群的申请门槛。放宽用户创新类社会组织登记准入条件,简化注册流程,在行业标准制定、政策研讨、政府采购目录编制等工作中,主动吸纳创客联盟、开源社群等组织参与,保障其话语权与合法权益,让社会化创新主体深度融入产业与政策体系。
最后,健全人才培养体系,完善配套专业服务。推动高校、职业院校增设开源治理、用户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等相关课程与选修方向,开设短期实训班、专题研修班,定向培养兼具技术能力、法律知识、社群运营思维的复合型人才。鼓励行业协会、头部科技企业、成熟开源社区联合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推出技能认证体系,规范人才发展路径。整合科创服务中心、科技孵化器、法律服务机构等多方资源,组建专业化服务队伍,下沉至各大创客空间、社区创新阵地,常态化提供技术打磨、知识产权咨询、商业规划、市场对接等一站式服务。搭建用户创新成果转化对接平台,定期举办路演、供需对接会,联动中小企业、创投机构发掘优质草根创意,形成“发明创新—概念验证—中试—成果转化”全链条闭环,最大化释放基层创新活力。
创新范式从生产者主导向用户主导转型,是数字时代、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趋势。这是一场涉及创新主体、创新动力、创新治理的系统性变革,这一变革的实质是重构政府、市场、社会在创新生态中的关系,即我国需转向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社会协同的创新生态。创新需以用户创新为主导,创新环境需以支持创新公地为先导。这让创新活动从供给侧的单向推动,转变为需求侧与供给侧的协同驱动;让创新资源从少数精英手中解放出来,并转变为分布式知识汇聚的生态。这既是激活市场活力的现实路径,也是对中国“集中力量办大事”制度优势的创造性转化。唯有破除陈旧制度壁垒,激活亿万大众的创新潜能,让每一位实践者都能参与创新、分享价值,才能持续激发市场内生动力,推动我国经济实现更高质量、更具韧性的发展。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清华大学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主任 陈劲)
本文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产业数字化转型的质效提升机制与协同政策研究”(编号72541022)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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