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7月24日讯(山东经济广播记者)近日,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接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信达金地·蓝庭小区业主隋先生反映,该小区即将召开业主大会,其中一项议题为“是否同意续聘”现物业服务企业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然而,业主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获知,该物业公司目前在住建部门备案系统中未能检索到相关备案信息,而前期物业公司——青岛宏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注销。业主质疑:一家没有合同、没有备案的物业公司,何来“续聘”之说?(以下为《民生无小事》节目录音)

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新物业“信息不存在”

2026年6月26日,信达金地·蓝庭小区业主向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该小区前期物业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备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新入驻物业的变更手续和所有备案资料。

2026年7月20日,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出答复:前期物业的招标公告、中标公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向申请人公开;但经检索,“新入驻物业的变更手续所有备案资料(包含但不限于备案的物业服务合同)信息不存在”。(文内图片均由隋先生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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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答复意味着,在住建部门的备案系统中,未能检索到目前在该小区提供服务的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的相关备案信息。根据《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之日起十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物业所在地的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备案,区(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将相关信息推送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

业主质疑,在没有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也无备案的情况下,现物业进入小区提供服务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开发商选聘的前期物业早已注销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信达金地·蓝庭小区的开发商青岛坤泰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选聘青岛宏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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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的企业工商信息显示,青岛宏方物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2646084584)成立于1996年9月3日,该公司已于2020年11月25日注销,注销原因为“因公司合并或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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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目前实际在小区提供服务的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3MA3QY3TM4H),成立于2019年11月11日,该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进行过一次名称变更,由“安徽信达建银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变更为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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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大会议题引争议:续聘还是选聘?

隋先生向节目组提供的《关于召开信达金地·蓝庭小区业主大会会议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的公示》显示,业主大会拟于2026年7月25日至8月3日召开,表决议题共8项。议题第一项为“是否同意续聘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第二项为“是否同意解聘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议题一和议题二为二选一方式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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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物业公司跟我们就没有合同,属于非法入住,哪来的续聘或解聘?我们的要求是直接公开选聘。”隋先生认为,在现物业备案状态不明确的情况下,将“续聘”作为表决选项,与业主“重新选聘”的诉求不符。

据隋先生介绍,这已经是第二次公示。第一次公示时只有一个“续聘”议题,业主多次向街道办反映后,才在第二次公示中增加了“解聘”选项。

物业服务质量堪忧:消防栓空空、井盖缺失

业主向节目组提供的多张图片显示,小区公共区域存在多处安全隐患:防火门破损、绿化带内井盖缺失、地下车库消防栓箱内空空如也、灭火器检查记录提前填写(业主2025年8月20日拍摄图片显示,9月份检查记录已提前写好)、架空层堆满垃圾,毫无物业管理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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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先生表示,小区物业费为每平方米2.5元,属于当地五星级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但“连基本的保安保洁都做不好”。

街道办物业科回应:职能不在街道

就业主大会的议题设置是否合理,主持人现场连线了青岛西海岸新区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科。当主持人询问街道办在指导业委会发布召开业主大会公示前,有没有尽到最基本的核实义务、向住建局核实现物业公司有无备案时,物业科苏同志回应称,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职能在住建部门,不在街道办事处,并反问:“您这没有住建局的电话吗?”

关于业主大会“续聘物业”的议题设置,苏同志回应称,业主大会的召开属于业委会自治行为,街道办主要负责监督会议流程是否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苏同志同时表示,在第一次公示后有业主提出异议,已在第二次公示中根据业主意见增加了“是否同意解聘”的议题选项,供业主表决。苏同志在连线中还表示,现物业确实在小区提供了实际服务。

对长江路街道办事处物业科的这一说法,隋先生并不认可。据隋先生反映,此前业主们向街道办反映时,街道办也是这种说辞,还让业主们要充分考虑物业公司的利益。

隋先生认为,“事实物业服务”成立的前提必须是同一个物业公司在合同到期后继续服务。原物业服务合同乙方是青岛宏方物业,该公司已于2020年注销,法律主体已不存在。如果现物业与原物业是不同主体,那么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新物业入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住建局办公室拒接电话:须先经宣传部门备案

节目组随后致电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希望就业主提供的(2026)第185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进行核实。当西海岸新区住建局办公室电话切进直播间后,工作人员先是一直不说话。主持人多次表示可否将在线群众反映的问题记录后去落实,办公室工作人员回应:“去宣传部门备案以后,我们才能连线。”随后,该工作人员提供了一个督查文秘科的电话。督查文秘科工作人员接听电话后就相关问题进行了记录,并表示将核实。

西海岸新区住建局作为物业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在金地·蓝庭小区物业备案信息经检索“不存在”的情况下,将如何认定现物业公司的备案状态?现物业在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入驻并服务,其法律依据是什么?是否已就此启动相应的处理程序?截至发稿,节目组尚未收到青岛西海岸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任何答复。

据隋先生在节目中反映,此前西海岸新区住建局曾回复业主,现物业安徽信诚智慧城市运营服务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是原物业青岛宏方物业“更名”而来,但业主们并不认可。隋先生认为,两家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全不同——公司更名不会改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如果安徽信诚智慧青岛分公司真的是青岛宏方物业“更名”而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应当保持一致。但事实是,两者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完全不同,且青岛宏方物业的工商变更记录中没有任何将公司变更为安徽信诚智慧青岛分公司的记录。也就是说,从工商登记信息看,两者之间不存在“更名”关系,它们是各自独立注册的两个法律主体。如果住建局坚持认为存在“更名”,应当拿出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工商变更登记文件来证明,而不是空口主张。

待解问题

围绕信达金地·蓝庭小区的物业争议,以下几方面问题有待相关部门进一步回应:

关于入驻合法性:现物业是何时、以何种方式进入小区提供服务的?进入时是否签订了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若现物业与原物业是不同法律主体,原合同终止后,新主体入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关于备案状态:黄岛区住建局出具的告知书显示,现物业的变更手续及备案资料“信息不存在”。这一状态在住建监管层面意味着什么?是否意味着现物业公司尚未完成法定的合同备案程序?住建部门将依据何种程序处理,是否已责令整改或启动相应措施?

关于议题设置:在现物业既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状态又不明确的情况下,业委会将“续聘”作为表决议题之一,法律依据是否充分?长江路街道办作为指导监督单位,在业主大会公示前是否对议题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如已审查,是否发现相关问题并作出处理?

关于业主诉求:业主主张,在现物业未签合同、备案不明确的情况下,应“直接重新选聘”而非“续聘或解聘”。这一主张是否具有法律依据?若成立,应通过何种程序启动公开选聘?

业主声音:希望依法依规公开选聘

隋先生表示:“物业费我们一直在交,但服务质量和收费严重不匹配。我们希望按照法律规定,公开、公平、公正地选聘一家有资质、有备案的物业公司,让小区各项物业服务走上正轨。”

截至发稿,青岛西海岸新区信达金地·蓝庭业主大会尚未召开。山东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民生无小事》节目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