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蜀道文化遗产研究传承成果发布暨知识体系构建研讨会”在四川新闻⼤厦举行。此次会议由西华师范大学主办,蜀道研究院、四川省蜀道研究会、蜀道文化研究中心、《蜀道研究》编辑部、蜀道传承研究中心共同承办,旨在系统梳理蜀道研究成果、交流前沿学术理念、探索遗产活化路径。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旅游研究与规划中心创始主任吴必虎教授应邀出席,并作《蜀道的地方书写、吸引物权与可进入性》主旨报告。
以下为报告实录:
尊敬的宋新潮理事长、李明洲校长,各位专家,非常高兴能就蜀道这个主题和大家交流学习。
大家都知道,如今我国国家公园体制建设已经立法,推进工作全面铺开。第一批已经公布5个国家公园,后续还要规划建设四十多个。很多国家公园的范围里,都有古道穿行其中。
拿蜀道举例,它拥有三千多年历史;而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就算从上世纪五十年代广东建立首个自然保护区算起,也不过短短几十年。
那二者谁历史更久、谁优先级更高、谁的价值更重要?今天在场都是古道领域专家,大家自然能达成共识。可如果换到国家林草局、生态环保部门,他们的说法就不一样了,会直接告知我们不能进入——自然保护地的核心保护区内,禁止人为活动。
这两年我就这件事,和相关部门沟通、争论了很长时间。今天要聊的蜀道就是典型案例,沿线大量明清驿站、古关隘,如今大多划入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本次分享主要围绕地方书写与吸引物权两大核心概念展开。
先说地方书写,我最近筹建了一类专题图书馆,命名为“游历图书馆”。什么是游历?追溯人类从南非向全球迁徙扩散的历程,游历包含两类行为:一类是新知探索,也就是为获取新知识、开拓生存空间开展空间移动;另一类是异地体验,并非探险、也不是为拓展生存领地,单纯出行游览,也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旅游。
不管是新知探索,还是异地体验,对应形成两类书写:一类是旅行书写,一个人游历多地,写下各地见闻;另一类就是地方书写,同一个地方,被历代无数人记述创作。我们今天探讨的蜀道书写,就属于典型的地方书写,千百年来无数文人、行者记录同一条蜀道,积累下海量文本资料。
时间有限,关于蜀道历代书写的文本内容,我就不细展开了,今早现场也发布了不少蜀道书写相关新著作、新研究成果。这里也现场号召,今天上台发布专著的各位作者,能不能把著作捐赠到我的游历图书馆?
筹建古道主题游历图书馆,是我退休后定下的目标,计划全国落地十二座,全部沿国内重要文化线路布局。目前已经落地几处:武夷山建成万里茶道游历图书馆,已经正式对外开放;泉州施琅故居(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设立海上丝绸之路游历图书馆;云南保山打造高黎贡山南丝茶道游历图书馆。
现在有个难题,蜀道主题的游历图书馆选址还没敲定。前两个月李磊老师在汉中召开古道与公路融合发展学术交流活动时,我就提议汉中落地蜀道游历图书馆,但当地没有回应。今天来到蜀道核心区域,也向广元、阆中、西华师范大学发出倡议,希望能落地这座图书馆。蜀道主题游历图书馆如果不在四川设立,情理上很难说得过去,当然也欢迎陕西方面参与竞争。
图书馆相关内容就说到这里,接下来重点讲第二个核心问题:穿行于自然保护地内的古道,公众是否具备通行权。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现状是不允许通行。一旦古道划入国家公园核心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保护区,《国家公园法》《自然保护区条例》都明确规定,核心保护区禁止人为活动。
核心保护区划定标准很严格,每一处国家公园,超过百分之五十的面积都会划为核心保护区,这就直接导致古道全线禁止公众通行。
前段时间,国家林草局一位 原 司长发布公众号文章,反驳我提出的“含古道的国家公园应当开放通行”的观点。他提出一套数字化替代方案:如今高清摄影、三维建模、人工智能技术成熟,蜀道全程数字化建模,大家在电脑、手机上浏览三维影像就足够,就像观看敦煌壁画,不用实地奔赴敦煌,依靠高清数字影像就能观赏。
但我完全不认同这套逻辑,理由有几点:
首先,国家公园权属本质是全民公有,全体国民都有进入参观的权利,只是进入时段、活动内容、行为规范可以细化管控,直接一刀切禁止进入本身就不合理。
从法理层面,我们可以引入吸引物权这一概念。古道独特的景观、历史吸引力,对应的观赏、探访权利归全民所有。依据《宪法》《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普通民众拥有探访权,境外游客同样可以依规参观,这是公共文化遗产自带的公共属性。
可现在管理部门的审批逻辑是:想要进入核心保护区,必须经过自然保护主管部门单独审批,审批门槛极高,仅面向野生动物调查、生态科研人员开放。文物研究人员、文旅从业者、普通游客全部被排除在外,哪怕自愿购票参观也不允许。等于把准入权限限定给特定生态领域工作人员,形成专属准入特权,这和《宪法》、各类资源保护法律的精神相悖。
我国调整国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法律法规有八十几种,不同法条之间存在法律竞合,每个主管部门立法时都会带有自身行业管理诉求。刑法是底线不能突破,其余领域法规都存在商榷、协调空间。单纯依靠单一部门法规划定准入门槛、限制全民通行,并不具备完全合法性。
结合物权体系拆解来看:
1. 所有权:国土、古道资源所有权归属全体中国公民;若是世界文化遗产,全球民众都具备探访权利。
2. 用益物权:举湖南永州江华“纸上种田”案例,当地强制农户统一种植水稻,可《徐霞客游记》明确记载,江华河谷平地适宜水稻种植,山区瑶族先民历来栽种经济作物。农户自主选择耕种品类是土地用益物权,行政部门只能政策引导、配套补贴,不能强制剥夺农户自主经营权。
古道同理,公众实地探访、考古研究、文旅科普、地方发展文旅产业,都属于古道资源的用益物权。部分人群有实地探访、感受古道历史的精神需求,地方政府依托古道发展文旅、售卖门票带动经济,也是合法合理的用益途径。全面封禁古道,等于直接剥夺全民和地方政府的合法用益物权。
延伸来看,国内很多传统村落、乡村集体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权限都受到各类管控约束,大量不合理的管理规则,依靠部门法规固化下来,这是当下普遍存在的问题。
再从人文地理学理论解释实地探访的必要性:
古道是数千年来人与自然持续互动形成的复合型遗存,蜀道兼具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双重属性,核心价值以文化属性为主,是完整的人地互动活态样本。
人文主义地理学提出“恋地情结”与“场所原真性”理论,人只有亲临现场,才能完整理解地域环境、历史格局形成的底层逻辑。线上数字化影像只能提供浅层视觉信息,无法体会古道地形、气候、行走体验承载的历史内涵,替代不了实地到访。
目前全国各类自然保护地内部,分布着大量古道、古关隘,这一矛盾亟待国家文物局、国家林草局两大主管部门协商博弈。今天也呼吁在场专家、各政府相关部门主动沟通协调,如果放任全面封禁政策落地,后世将再也无法实地踏访古道。
管理部门封禁古道的核心理由是生态保护,但这套说法缺乏科学支撑。国际知名期刊Ambio曾针对全球上万个自然保护地开展对比研究,划分严格全封闭保护区、多元适度利用保护区两组样本,长期监测数据显示,两类管控模式下的生态保护成效不存在显著差异。
由此可见,一刀切全面封禁、禁止任何人进入,本质是管理部门的避责、甩锅行为:划定核心区全部封闭,无人员进入就不会产生人为破坏问题,管护单位无需承担任何管理风险。但现实中各地基层并不会严格执行全封闭,私下依旧允许群众进山,一旦出现生态问题,管理部门便以“违规进入”为由推卸责任。
举个例子,泰山林区曾经架设隔离网全面封锁进山通道,由林业部门落实管控,当地群众强烈反对,最后相关隔离网全部拆除。这件事也能佐证,单纯封禁的管控方式既不科学,也不符合群众诉求。
最后说我的核心解决方案:现行法规允许自然保护地划分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我们可以以此为依据,将整条古道及沿线划定为一般控制区。
古道两侧划定缓冲范围,各方协商确定区间,保守标准道路两侧各两百米,折中一百米,条件充裕的区域可放宽至五百米,整条古道形成带状一般控制区。无论古道穿行哪类保护地,这条带状区域统一执行一般控制区管理标准,保障公众正常通行、科考、文旅活动有序开展。
我的分享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作者 | 吴必虎
编辑 | 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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