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到来,孩子们迎来欢乐时光,但交通安全风险也随之增加。据统计,全国近三年发生在7月~8月的涉未成年人交通事故,占全年总量的比例超过20%,是一年中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风险最高的时段,其中超60%的涉未成年人伤亡交通事故与监护人监管不力有关。近期,道研中心与央视新闻共同策划《平安一夏》专题报道,相关专家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暑期未成年人交通安全风险进行深度解读。
一、四大高频出行场景,安全要点逐条记牢
(一)结伴骑行出游,年龄红线不能碰
法定年龄底线:未满12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禁止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学骑非机动车应在公园、广场等安全、开阔、封闭的场地进行,家长应按要求选择适合孩子的车辆和护具,同时在这些区域学习骑行时要注意避让行人,特别是老人和小孩。
骑行上路规范:即使孩子已满法定年龄,家长仍需评估孩子对于实际交通规则的理解能力、判断力和自控力,共同帮助孩子规划骑行路线。骑行出发前检查刹车、轮胎、反光片或车灯,如果携带篮球、足球等球类物品,建议配备球包并斜挎或背在身后;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在非机动车道上骑行,不在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上骑行,不逆行、不竞速、不并排攀扶骑行,不戴耳机、不玩手机分心;骑行过马路要使用天桥、地下通道或斑马线,要下车推行,不随意横穿,不闯红灯。
暑期特殊天气提醒:暑期高温、雨天、雷暴天气较多,要根据天气提前规划骑行活动,合理安排路线和时间,恶劣天气不骑行。暑热天气尽量不在正午外出骑行,备好充足的水,做好防晒,佩戴防晒面罩骑行时注意不遮挡视线;雨天避免长途骑行,确需骑行外出的,应使用雨披,不要撑伞骑行,骑行时放慢速度,注意观察,尽量避开道钉和标线,以免滑倒;骑行中遇到雷暴天气,要立即到安全的地方躲避,不在树下躲避。
家长监护不松懈:提前掌握孩子骑行目的地、同行伙伴、返程时间,提醒孩子骑行过程中严禁骑入快速路、高架桥等非机动车禁行路段,避开国省道、施工区域和机非隔离不到位等高风险路段。
(二)“小候鸟”城乡往返、长途出行,守好三道关
交通环境提前科普:进城孩子重点学习红绿灯、斑马线、过街天桥通行规则;回乡孩子警惕农用车、无标识路口、夜间无照明道路等,并做到不在路边追逐、打闹,不突然从自家院落冲进相邻道路。
监护责任无缝衔接:对临时监护人(尤其老人)要反复提醒,认真履行监护责任,明确告知带孩子外出时不能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
出行工具严格筛选:要选择正规客运站发出的班车,不在站外或者途中拦车;不搭乘无正规营运资质的“黑车”、超员面包车、农用车、无牌摩托车、三轮车等。适龄孩子乘坐汽车时,无论在前排还是后排都要全程系好安全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必须佩戴大小合适、卡扣牢固的安全头盔。
(三)小区、地下停车场,勿把停车场当游乐场
不少家长认为地下停车场车辆行驶速度慢、能遮阴避暑,索性放任孩子在场内追逐嬉戏、骑童车玩耍。但相关数据显示,7、8月在停车场发生的事故数量占全年停车场事故的三成。这一比例显现出暑期停车场事故呈集中高发态势,全社会都要认识到停车场的交通安全风险。
视线盲区藏致命危险:据统计,45%的停车场事故发生在行车道内,尤其6岁以下孩子身形矮小,驾驶人很难发现,在倒车、起步瞬间极易发生碾压事故。
地下车库存在健康隐患:地下空间密闭、通风差,车辆尾气持续堆积,还存在致癌氡气,长期停留会损伤孩子呼吸道与神经系统,不利于身体发育。
家长监护实操安全准则:带孩子进出停车场要全程牵紧手腕,绝不放任孩子独自跑动、蹲坐、骑玩具车;不能把地下停车场、小区车行道当作遛娃、玩耍场地。
(四)学段衔接解锁新出行场景 家长陪伴提前做好准备
暑期是家长带孩子熟悉上下学路线、“解锁”骑行和驾车技能的“黄金时期”,交通安全问题尤为重要。
幼升小:提前踩点上学路线,优先选择信号灯完善、具备连续人行道的道路,手把手练习 “一停二看三通过” 过马路口诀。
小升初:家长可在安全空旷场地陪同孩子练习骑行自行车,配齐头盔、护膝护肘。
此外还要提醒初高中的学生及家长:满16周岁才可骑电动自行车上路,熟练掌握刹车、转弯、避让大车技巧,提升速度控制与平衡能力;年满18周岁需到正规驾校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后,才能驾驶机动车。
这些都是应知应会的基础安全知识。近期接连发生的一系列真实案例警示我们,还有一些看似不起眼的“习惯性动作”或“侥幸心理”,恰恰是事故的诱因。因此,安全意识不能停留在纸面,更需在生活场景中时刻保持警觉。
二、真实案例警示,这些危险行为千万别效仿
(一)车外不是观景台 孩子探出车窗藏致命风险
近日山东潍坊交警接到群众举报视频,在一辆正在行驶的敞篷车上,一名孩子站在车内探出天窗,一旦前方出现突发情况,孩子很有可能被撞伤甚至被抛出车外。交警根据车牌号,迅速联系上车主尚某,对其讲解了这类行为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最终,尚某因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罚款50元,驾驶证记3分。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车辆行驶过程中,头、手伸出车窗外,极易在车辆贴近相邻车辆、路边障碍物、树木时被剐蹭撞击,尤其在会车、超车等两车间距骤然缩小时更为危险,轻则皮肉挫伤,重则骨折甚至危及生命。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有孩子站立“兜风”或者将头伸出天窗,这种情况遇到颠簸路段、转弯、紧急刹车,或者与其他车辆发生碰撞事故等情况时,站立者会因惯性被直接抛出车外,极易受伤。在此提醒监护人、家长要对孩子的安全负起责任,坚决制止此类危险行为,驾车出行时要为孩子配备合适的安全座椅或者监督孩子系好安全带。
(二)拒绝载娃摆拍 马路不是网红炫技场
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交警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有一段摩托车危险骑行的短视频在网络平台上传播广泛。视频中,一名女子骑着摩托车,后座搭载了一名儿童,两人都没有佩戴安全头盔。行驶过程中,这名儿童不断挥舞双手、扭动身体,动作随意且危险。交警迅速开展视频溯源、线索核查,锁定涉事驾驶人管某。让交警意外的是,骑车的女子是这名儿童的母亲,而拍摄视频的正是孩子父亲。
摩托车驾驶人管某因存在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违规搭载未满12周岁未成年人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交警对其严肃批评后依法予以处罚,并责令其删除所发布的视频。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电动自行车缺乏车身外壳的保护,发生碰撞或者车辆失去平衡时,骑乘人员往往直接摔落在地,一旦头部着地或撞击硬物,极易造成颅脑损伤,这是电动自行车事故中容易导致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而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在事故中大幅降低头部受伤和死亡的概率。此外,在骑行过程中手持手机拍摄视频也是一种典型的分心行为,同样具有极大危险性。
(三)迷你玩具摩托驶入车道,儿童炫技太危险
最近,一种外形酷炫的“迷你玩具摩托”,受到不少小朋友追捧,有的小“摩迷”甚至骑着它上了机动车道。前不久在湖北宜都市区,一名小男孩驾驶着一辆“迷你玩具摩托”在机动车道上快速行驶。一些司机担心出现交通事故,纷纷避让。这名男孩在骑行过程中,还做出站立骑行、左右摇摆等危险动作。收到群众反映后,交警第一时间开展溯源,当天就在事发地附近找到了骑车的男孩和监护人。经调查了解,男孩只有6岁,可能觉得比较好玩,遂骑行着“迷你玩具摩托”上路玩耍。
从法律层面讲,这类“迷你玩具摩托”属于休闲娱乐工具,不属于交通工具,无法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办理相关号牌,不能上道路行驶。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驾驶此类车辆上道路行驶属于违法行为,应该严令禁止。在此提示各位家长,从选择安全、合规合法玩具,到对孩子日常监护,必须始终保持清醒,不要放任孩子危险骑行,郑重替孩子把好每一道“安全关”。
(四)无证上路,少年偷偷驾车出门被查处
近日,江苏扬州交警接到上级指令,今年4至6月期间,一名未成年人多次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随后,交警找到当事人杨某,得知他经常去朋友开的租车店玩,租车店有很多车钥匙随手放在办公桌上,便多次拿钥匙出来开车玩。目前,警方已依法约谈了其监护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驾驶机动车首先要符合18周岁以上的年龄条件和各项身体条件,并且要通过机动车驾驶技能培训和考核,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对于未成年人,因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判断力、反应协调能力和风险预判能力都处于发展阶段,加之未经系统驾驶培训,不熟悉交通规则,不掌握车辆驾驶技能,对危险场景缺乏应对能力和经验,面对行人突然横穿、前车紧急制动或者路况复杂等情况时,极易因慌乱导致车辆失控,进而引发交通事故,不仅危及自身安全,更严重威胁其他行人和车辆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要面临民事赔偿,情节严重的也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未成年人和整个家庭都要为此付出沉重的代价。
三、家长必看:监护不止叮嘱,更是法定责任
梳理上述案例不难发现,监护人监护缺失或履职不力是共同的风险症结。据统计,涉未成年人伤亡的交通事故中,因监护人监管不力导致的比例超过60%。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作为孩子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务必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为守护孩子生命安全,筑牢家庭防护屏障。
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宣教部助理研究员 何亚琪:保护未成年人安全出行,提醒广大家长要做到以下几点:
以身作则,做好文明出行的示范。自觉、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比如驾驶汽车出行时全程规范使用安全带,礼让行人,不闯红灯、不酒驾、不超速、不逆行等;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全程佩戴安全头盔;步行时,要通过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横过马路,不翻越护栏等,用实际行动为孩子树立榜样。
重视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严格出行管理:监护人应当常提醒、勤叮嘱交通安全知识,教会孩子“知危险,会避险”。同时也要严格未成年人的出行管理,包括:
1、对于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要严格禁止在道路上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的禁止在道路上骑行电动自行车,守住安全底线。
2、保管好机动车、电动车钥匙,孩子未达到法定驾车年龄、未考取驾驶证前,切勿让其接触车钥匙。
3、严禁孩子骑行电动自行车、自行车载人,禁止多人结伴骑车竞速。
4、不要出资默许孩子对车辆进行非法改装。
5、提醒孩子骑车出行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切实履行监管义务,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为未成年人提供生活、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保障;要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规则,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驾车出行时,要为儿童配备安全座椅,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道路交通安全法》也规定了“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通行时,要由监护人、监护人委托的人或者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此外,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作为监护人,既要切实履行监管义务,在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时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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