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市场讯 7月2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以下简称“福能期货深圳营业部”)从业人员蔡勇玲因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交易、未充分揭示风险等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多项违规行为涉及合规红线

根据深圳证监局查明的事实,蔡勇玲在担任福能期货深圳营业部从业人员期间,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是私下接受部分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获取收益,该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关于“期货公司及其从业人员不得私下接受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的规定。

二是未充分向客户揭示期货交易风险,违反了《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向客户提供专业服务时,充分揭示期货交易风险”的要求。

三是指导客户通过适当性测试与应对营业部回访,以及转发其他客户交易记录,相关行为违反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条第(一)项关于禁止“利用未公开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不得为客户提供虚假成交回报”等合规要求。

监管部门作出监管谈话决定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深圳证监局依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第十八条以及《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蔡勇玲采取监管谈话的监管措施。

监管部门要求蔡勇玲于2026年7月28日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到深圳证监局(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2008号体育大厦东座)接受监管谈话。

公告同时明确,蔡勇玲如对该监管措施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此次监管措施的出台,再次凸显了监管部门对期货从业人员合规经营的严格要求,以及对私下代客交易、风险揭示不到位等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市场人士提醒,期货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执业规范,切实履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义务,维护资本市场正常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