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鹰眼工作室
2026年4月10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和讯信息深圳分公司”)因通过微信公众号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的投资建议,违反了相关规定,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公告指出,经查,和讯信息深圳分公司在其微信公众号上存在作出买入、卖出或者持有具体证券投资建议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66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根据公告,和讯信息深圳分公司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可通过邮政快递寄送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法治司;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过,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管措施不停止执行。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