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根据深圳证监局披露的行政监管措施信息,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收到了警示函。
经查,该营业部存在个别从业人员私下接受部分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获取收益、对部分客户可疑交易回访工作管理不到位等问题。这反映出营业部对从业人员执业管理不到位、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下同)第五十六条规定。根据《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该营业部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同时,福能期货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营业部的从业人员蔡勇玲,存在私下接受部分客户委托进行期货交易并获取收益,未充分向客户揭示期货交易风险,指导客户通过适当性测试与应对营业部回访,转发其他客户交易记录等行为,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规定》《期货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蔡勇玲采取监管谈话监管措施。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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