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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的潘女士翻开女儿的幼儿园毕业相册,本该看到孩子穿着小裙子笑得像朵太阳花,却看见十五张照片里,女儿在不同程度地走光。

摄影机构用黑笔把隐私部位涂成了“裙子的颜色”,边缘处还露着拙劣的涂抹痕迹,那本该被销毁的底片,被这样敷衍地印进了孩子童年的纪念册。

比这更难受的,是维权本身。

她在微信上找机构负责人“阿甘”理论,换回的是七段辱骂语音。那些话太脏,媒体打印出来时不得不打码处理;其中一段相对“文雅”的,是:“你礼貌一点,客气一点,我还帮你对接,如果你说话这副德行的话,我跟你说啊,我连你们祖宗十八代都骂”。

潘女士气得发烧,持续生病了一个多月。

一个母亲,为了保护女儿的尊严,最后连自己的身体都守不住。

一个常识:退款不是购买辱骂的门票

一个常识:退款不是购买辱骂的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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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风波里最让人不舒服的地方,不在于摄影机构一开始拍出了走光的照片。

儿童活泼好动,抓拍的又是玩耍画面,跑动跳跃间偶尔露出内裤,大概率不是刻意为之。面对家长的异议,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就是正视未成年人隐私保护的底线,作废问题照片、重新合规修图、诚恳致歉沟通,小事完全可以就地化解。

但涉事摄影机构的“售后”,不是主动纠错、妥善止损,而是被动妥协、强势反扑。退了880块钱,却把涂改过的走光照印进相册;被质问,就用最肮脏的词汇辱骂一位母亲。

这里有个常识需要被重申,退款是对错误行为的补救,而不是购买辱骂客户的门票。摄影机构可以解释,可以道歉,可以辩解,但不可以用七段语音把一个女人骂到发烧一个多月。

这是底线,底线之上才谈得到经营,底线之下,就是违法。

目前,潘女士已经报案,警方以侮辱罪立案,是对这条底线最直白的捍卫。

孩子不是“拍摄素材”,是活生生的尊严

孩子不是“拍摄素材”,是活生生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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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写得清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法律实行一体保护、同等保护,没有任何模糊地带。

可是在很多摄影机构的潜意识里,孩子的照片更像“拍摄素材”——我拍了你,我就有了对这幅影像某种暧昧的处置权。这种念头细思极恐。

去年,上海一个儿童摄影师,暗地里在网上出售女童写真照片和拍摄花絮,配上“舞蹈服白丝+裸足”等暗示性词汇,公安部门直接通报查处。

今年3月1日,《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信息分类办法》施行,首次系统性地将“不当使用未成年人形象”单列为禁止行为。

也就是说,国家已经在用负面清单的方式告诉整个行业:孩子的影像不是你的资产,是你需要跪着守护的尊严。杭州这家摄影机构用黑笔涂黑隐私部位强行印刷的行为,即便不构成刑事,也已经踩在了民事侵权和行政违法的边缘。

而辱骂家长的那七段语音,把事件从民事纠纷,直接拖进了刑法的视野。

幼儿园不能做“甩手掌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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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不能缺位,更不能隐身。

报道里,幼儿园承认了管理漏洞:拍摄仅凭口头约定,无书面合同约束;拍摄过程未安排老师留意孩童裙摆;成片交付前也未逐张审核。

这三句话,每一句都是一个漏洞。

《民法典》第1199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推定幼儿园存在过错,除非园方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虽然这次不是典型的人身损害,但幼儿园对幼儿负有的教育、管理和安全保障义务,理应包括对未成年人影像隐私的把关。把一群四五岁的孩子交给一个外部摄影机构,然后“口头约定”了事,这不是管理,这是弃权。

好消息是,涉事幼儿园已经永久终止与该摄影机构的合作。但“永久终止合作”不该是终点,而该是起点。

每一家幼儿园都该从当中读出一句话,和摄影机构签的不能是君子协定,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条款里要写清楚隐私保护、问题底片销毁、违约责任。孩子的尊严,不能寄托在商家的良心上。

在失望里,我们还是看到了光

在失望里,我们还是看到了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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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煽动愤怒。

因为愤怒是最容易的东西,而克制地叙述一个母亲的委屈,才是这件事配得上的姿态。

她气得发烧、病了一个多月,但她还是选择了报警,选择了站在镜头前讲述这一切。她不是在发泄,她是在替所有母亲、所有孩子,去确认一个常识:孩子的隐私不容亵渎,家长的维权不容羞辱。

而警方以侮辱罪立案,就是这个常识被法律机器确认的过程。它告诉我们,当一个母亲被欺负到生病,她不是孤立无援的;当一家机构以为“退钱就能摆平一切”,法律会告诉它:不行。

这件事还在处理中。摄影机构负责人面对记者采访时说“母亲正在ICU抢救”,暂未正面回应实质问题。但最终,事实会说话,法律会说话。

带孩子去拍照之前,请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约定隐私保护条款和违约责任。别轻信口头承诺,潘女士的十五张走光照告诉我们,口头约定的尽头,往往是黑笔涂改的尴尬痕迹。

摄影师镜头对准的,是一个个活生生的孩子,不是流量,不是素材,不是可以随意处置的“作品”。孩子的尊严,是这门生意最硬的底线;跨过去,你就不再是手艺人,而是法律的对手。

潘女士病了一个多月,但杭州的夏天总会过去。等到秋风吹起来的时候,希望她的女儿能拿到一本真正干净的毕业相册,里面没有黑笔涂改的痕迹,没有母亲生病的夏天,只有一个小女孩,穿着小裙子,笑得像朵太阳花。

希望她终将在法庭上,听到一句迟到的,但足够郑重的“对不起”。

这世上的常识,有时候要靠一个人病倒一个多月去换回。这不公平。但好在,这一次,法律没有缺席。

普通人可以当沉默的大多数,但有人站出来时,我们在边上不要嘲讽和讥笑,她在替我们所有人,争取本该属于每一个人的尊严。

来源/齐鲁晚报《女儿幼儿园毕业照有15张"走光",家长称与摄影机构协商仍有照片涂改后入册,后续交涉遭辱骂:你这副德行,我连祖宗十八代都骂;警方已立案》、红星新闻《家长称女儿走光照被选入毕业相册,质问后被商家辱骂拉黑;商家:照片由多位家长选出,当时说后期修掉,确实不应该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