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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网讯:7月24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通知,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通知围绕工程款支付保障、招投标改革、数智化监管和人员注册管理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旨在加快构建“宽进、严管、重处”的建筑市场监管机制。

通知要求强化工程款支付行为约束,全面推行工程款支付担保,鼓励优先采用保证保险或银行保函,推动实现“见索即付”;严格落实过程结算制度,对无争议价款先行支付。

数智化监管方面,通知要求完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与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加快推进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人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投资项目审批等管理平台互联互通,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推进“人工智能+招标投标监管”,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建立贯通项目标前、标中、标后全过程的分析预警模型,加强数据自动分析比对,提高应招未招、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线索发现能力。加快监管数智化转型,通过监管系统数据比对,对交易项目、各方主体行为等进行深度分析,实施信息化预警,有效甄别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提升建筑市场监管效能。

招投标改革方面,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实施建筑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大力推进“双盲”评审,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优化工程服务评标方法,提高技术标权重,并禁止变相设置壁垒妨碍公平竞争。

通知还加强专业技术人员注册变更管理,对1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人员,再次申请注册时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加强企业资质与人员注册执业资格监管联动,企业申请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资质时,资质标准要求的注册人员原则上须在近2年内未用于其他企业申报部批资质。开展预警提醒,对注册人员变更后不再达标的企业进行提示。加强信息公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开展示注册人员变更注册单位次数和注册轨迹。

在工程发包与分包管理上,通知要求规范工程发包行为,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发包制度,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不得将工程肢解发包。强化工程分包管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对全部工程施工活动负总责,不得转包、挂靠,不得分包主体结构工程,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加强对分包单位的管理,严禁“以包代管”。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方式,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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