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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广大艺术爱好者:

为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根据浙江省老龄委关于“敬老月”活动的统一部署,在往届“爱在金秋”“敬老月”书画活动成功举办并取得良好社会反响的基础上,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拟联合相关单位举办浙江省第三届“敬老月”书画活动。现将作品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台州市民政局、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浙江省老年事业发展基金会、浙江省妇女儿童基金会、浙江正泰公益基金会

承办单位:浙江省民间美术家协会、台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协办单位:台州市书画院

二、征集时间

2026年7月24日—8月31日

三、征集对象

(一)热心关心民政事业发展的知名书画家及特邀艺术爱好者;

(二)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会员单位艺术爱好者;

(三)全省民政系统工作人员、养老机构老年人、儿童福利院儿童等。

四、作品要求

(一)作品范围

作品涵盖书法、绘画及手工艺制品,不含摄影类作品。

(二)作品主题

作品主题聚焦“敬老爱幼”“家风传承”,以书画艺术为载体,传承孝亲敬老传统美德,赋能文化养老与儿童艺术教育,助力妇女艺术发展。作品应内容积极健康,兼具思想性、艺术性与感染力,充分展现中华传统美学的时代价值,体现对老年人的关爱、对妇女儿童的呵护,以及良好家风的代际传承。鼓励作品体现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展现福彩公益金助力养老服务、儿童关爱等民生事业的温暖实践,传递公益向善、守望相助的社会风尚。

(三)作品要求

1.尺寸规格:书画作品优先录用竖式构图及以下尺寸规格:四尺整张(138cm×69cm);四尺斗方(69cm×69cm);四尺对开(138cm×34cm)。

2.原创要求:参评作品须为作者本人原创。

3.信息标注:每件作品背面右下角请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姓名、单位、年龄、职业身份、联系电话、地址;作品名称、尺寸、材质。

五、投稿评审

(一)初评(电子稿评审)

初评采用电子稿方式进行。每位作者限投1件作品,请于2026年8月31日前将作品电子稿(JPG格式,图片清晰度需满足出版要求)发送至活动组委会电子邮箱: 18989474982@163.com,邮件及文件命名格式:作者姓名—作品题目—尺寸—材质—单位—联系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朱霜洁,电话:0571-87175716。

(二)复评(原作评审)

初评入围作者须按要求寄送原作参加复评。请在原作背面右下角或适当位置用铅笔注明:作者姓名(以身份证为准,身份信息须真实有效)、作品名称、尺寸(高cm×宽cm)、材质,联系电话、地址。作品无需装裱,投稿作品在寄送途中损坏或不符合参评要求的,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复评落选作品将于交流活动结束后统一寄回。

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象山国际广场艺术区1号楼2单元8楼浙江省民间美术家协会(信封注明“爱在金秋书画活动”字样),联系人:黄勇,电话:15968851241。

(三)装裱与交流

入选作品由主办方统一负责装裱,并拟于2026年10月下旬在台州市书画院交流。

六、其他事项

(一)入选证书:活动入选作品均由主办方颁发入选证书。作品连续两次入选“爱在金秋”书画活动的作者,将具备加入浙江省民间美术家协会的资格。

(二)作品使用:主办方有权对入选作品进行交流、出版、宣传等非商业性使用,不再另行支付稿酬,作者享有作品署名权。经作者书面同意,主办方有权收藏作品并用于公益事业。

(三)其他:作品在邮寄过程中如发生损坏、丢失等情况,主办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联系人:陆 阳 电话13588879419

任杰欣 电话13634109312

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

2026年7月23日

来源:浙江省民政事业发展促进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