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金诚同达)
2026年7月24日,“典亮未来:《生态环境法典》高端实务论坛”在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成功举行。本次论坛由金诚同达主办,武汉大学蔡守秋教授、北京大学汪劲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刘竹梅、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副主任周广飞,来自执法部门、环境商会的实务从业者,以及中国五矿、中石化、宁夏煤业、北京控股、谱尼测试等多家重点企业的专家代表参会,各方围绕法典的编纂背景、制度创新、环境纠纷解决路径,以及法典对执法工作、行业发展、企业合规的影响展开了深入研讨。
金诚同达执行主任张国栋担任此次论坛上半场的主持,介绍论坛主旨和参会嘉宾。
金诚同达执行主任张国栋
01
开幕致辞
金诚同达创始合伙人庞正忠为论坛致开幕辞。庞律师围绕《生态环境法典》的划时代意义和重要作用发表致辞,并对出席论坛的嘉宾及各界代表表示欢迎。他提出,法典的生命力和权威在于实施,今天与会的各位专家与企业代表长期以来的专业坚守与法治实践正是《生态环境法典》落地最生动的样本。
金诚同达创始合伙人庞正忠
02
主题报告
四位专家学者分别从《生态环境法典》的宗旨与任务、法律责任制度创新、环境纠纷解决及社会变革等角度作主题分享。
蔡守秋:聚焦生态环境法的宗旨与任务,全面、准确地实施《生态环境法典》
武汉大学教授、原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聚焦生态环境法的宗旨与任务,围绕如何全面、准确地实施《生态环境法典》进行主题分享。蔡守秋教授结合自己多年来的理论研究成果,强调了物的“三分法”的意义和作用。蔡守秋教授将民法上“物”“财产”的定义与环境法上“环境”作为公众共用物的定义进行了比较分析,结合环境属于公众共用物的环境法基础理论属性、财富的类型化与共用物的概念化之内在联系与区分标准,有力地说明环境是一种“共用物”。正是由于“三分法”的运用,我国生态环境法已经初步形成具有特色的生态环境法话语体系。因此,我们在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时应该深刻领会、全面掌握、准确应用生态环境法的话语体系,紧密围绕法典的目的、宗旨和任务,全面、准确地理解和解释法典,努力提高和充分发挥法典的功能和效用,进一步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色的生态环境法律体系。
武汉大学教授、原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会长蔡守秋
汪劲:《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制度创新与深远影响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汪劲以《〈生态环境法典〉法律责任制度创新与深远影响》为题,系统解析法典责任编的编纂逻辑与制度突破。他指出,法典采取“适度法典化”和双法源体系,在“总—分—总”结构中设置独立法律责任编,实现责任规范全面覆盖、结构严密与责任强化。围绕责任通则,汪教授重点阐释了过罚相当、差异化追责时效、择一重罚、责任竞合及按日计罚等规则。法典不仅强化企业主体的“污染者责任”与“双罚制”,也进一步明确生态修复、技术服务机构连带责任以及公益诉讼、行刑衔接等追责机制。汪劲教授的主题报告从制度体系层面揭示了法典责任规则的变革过程,为企业识别环境合规风险、完善内部责任体系及政府监管部门准确适用新规提供了清晰指引。
北京大学教授、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汪劲
刘竹梅:《生态环境法典》中的环境纠纷解决
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围绕《生态环境法典》中纠纷解决的重要条款,结合绿孔雀保护案、川陕哲罗鲑案等典型案例,重点阐释生态环境司法边界、保护与发展的平衡,以及公益诉讼、诉讼时效、法律适用引致、禁止令等制度安排。她指出,法典实施后,法律适用应由碎片化的单行法思维转向体系化、整体化思维,充分发挥总则及各编通则的统领作用,同时仍需持续关注环境案件对鉴定的依赖、修复资金管理、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及预防性诉讼责任等实践难题。刘竹梅会长的发言兼具司法理论高度与实践指导价值,为准确理解法典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中国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副会长、原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
文黎照:《生态环境法典》带来的社会变革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文黎照以法典时代的社会变革为主线,分析法典对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第三方机构和公众的全方位影响。她指出,法典通过完善部门职责、强化基层执法、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推动生态环境治理走向多元共治。对企业而言,新增义务、“双罚制”和新污染物管控带来合规压力,但责任规则优化和绿色低碳产业政策也为企业创造了新的发展机遇。此外,针对不同主体的公益诉讼职能,文律师提出了国家损失与社会公共利益损失之区分视角。文律师的主题发言以社会治理视角系统阐释法典的广泛影响,有助于各类主体理解自身角色变化,并主动适应生态环境治理模式的深层转型。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文黎照
03
圆桌论坛
圆桌论坛以“法典实施后的影响”为主题,由文黎照律师主持。来自各领域的代表们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就环境执法、环境服务、污染环境刑事追责、新能源行业发展机遇等话题展开深度交流。
来自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的专家和基层环境执法人员阐述了法典出台后对执法工作带来的重大变革和相应挑战。他们围绕环境执法权责、执法资源配置、协同共治、基层执法规范等进行发言。《生态环境法典》的出台使执法依据更加完备、执法标准更加清晰;与此同时,法典的出台也对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提出更高要求。在新旧制度衔接的紧迫要求下,执法队伍将继续加强法典学习、不断完善配套衔接机制,并做好执法疑难问题的技术支撑和后续执法跟踪等。
全国工商联环境服务业商会的代表则围绕《生态环境法典》对环境服务行业的影响进行发言。对于生态环境产业及企业来说,法典出台后的行业机遇大于挑战。商会代表指出,法典将为企业打开综合多元的市场空间,环境治理的市场需求边界将进一步拓展,是推动生态环境产业升级的崭新机遇。
金诚同达高级合伙人徐新河围绕法典对新能源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的影响,就项目准入要求、环境影响评价、监管周期变化、生态修复责任、退役设备处置等进行了分析;高级合伙人汪先平就法典引致条款、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的衔接、责任主体的认定、处罚规则等方面,对污染环境的刑事追责问题进行分享。
在自由讨论环节,中国五矿、中石化、宁夏煤业、北京控股、谱尼测试等知名企业的代表与专家们围绕法典出台后企业的应对问题进一步讨论交流。
04
会议总结
文黎照律师作会议总结与闭幕致辞。她表示,本次论坛从立法、执法、司法、行业发展及企业合规等多个维度,对《生态环境法典》的制度内涵和实施影响进行了深入研讨,为不同领域主体理解和适用法典提供了有益参考。
本次论坛立足法典实施的现实需求,汇聚立法、执法、司法、学术、产业及法律服务领域的多元视角,通过主题报告、圆桌座谈与互动交流相结合的形式搭建了高层次、跨领域的交流平台,共同探讨《生态环境法典》从制度文本走向治理实践的实施路径。
今后,金诚同达将继续发挥在生态环境法律服务领域的专业优势,密切关注《生态环境法典》的实施进程及配套制度建设,围绕环境执法、企业合规、生态环境争议解决及行业绿色转型等重点问题,持续开展专业研究与实务交流,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贡献专业力量。
金诚同达双碳与环境法律服务团队凭借专业优势和丰富的项目经验,多次参与国家政府部门有关绿色低碳发展、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气候变化应对领域的法律政策研究,包括碳排放权交易监管执法、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监管执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评估、环境保护法实施评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立法、生态保护补偿立法等。同时帮助多家企业快速了解双碳与环境法律变化和作出及时响应,提供环境许可、污染防治、温室气体排放、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律咨询,突发环境事故应对和环境争议解决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识别和管理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法律风险,在“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新常态下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提高绿色低碳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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