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泉州金融)
案例:
曾某某等人以“种植农产品牛樟芝”名义集资诈骗案案例
某市公安局对曾某某等3人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
经查,曾某某作为实际经营者,伙同他人成立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虚构牛樟椴木培植项目,以高额回报并承诺产品回购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诱导民众投资。投资者以每单6000元的价格购买牛樟椴木,通过静态与动态两种模式获利。静态模式为投资后每单可按66元/周获得高额补贴,两年后公司以原价回购椴木;动态模式为发展下线购买的投资者,可按下线投资情况获得推广奖励。
刘某某、王某某入股该公司,伙同曾某某以原经营模式继续吸引民众投资。后刘某某再设立某惠农科技有限公司,三人共同经营管理,承接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原有业务和剩余资金,通过举办活动、媒体宣传、参观培育园等方式宣传造势,成立分公司组建多个团队发展下线等,进一步扩大集资规模。至案发三人非法吸收资金约9951万元,造成投资者损失4767万元。
该地人民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被告人曾某某、刘某某犯集资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九年六个月,并处罚金;被告人王某某犯集资诈骗罪、非法拘禁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并责令各被告人退赃。
手法:
不法分子打着“云养经济”的旗号,通过互联网、电话宣传、组织聚餐旅游和参观养殖场等方式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线上认购果树、畜禽、茶场等,承诺到期后可获得高额回报,吸引群众投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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