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乌拉特中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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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及时有效防治草原蝗虫等主要草原有害生物,确保草原生态安全,按照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统一部署,经乌拉特中旗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在旗域部分区域开展草原有害生物(蝗虫飞机防治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时间。拟定于2026年7月27日至8月3日(遇大风、暴雨等不可抗力原因时间顺延)。

二、实施区域。根据虫害监测调查结果和历史发生规律,确定了适合飞防的集中分布区,主要包括新忽热苏木白兴图嘎查、查干敖包嘎查、乌兰朝鲁嘎查、苏龙格图嘎查、朱斯木拉嘎查、莫仁嘎查、巴音温都尔嘎查,巴音乌兰苏木乌兰温都尔嘎查、乌兰格日乐嘎查、努和日乐嘎查、新尼乌素嘎查、巴音查干嘎查,温更镇哈日楚鲁嘎查、巴音海日嘎查,石哈河镇楚鲁图村、西羊场村等区域,防治面积111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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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禁止行为。严禁围观飞机低空喷洒或进入作业草场。飞机实施作业期间,禁止在飞防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烧灰积肥等野外用火;禁止向空中释放气球、风筝、航模等低空飞行器、飘浮物;禁止向飞机投掷弹药、石块、棍棒、绳索等危险物品。

四、注意事项。防治作业的飞机飞行高度属安全高度,不会对地面人、物构成安全威胁。飞机防治用药为专用苦参碱可溶液剂,药剂源自天然植物萃取,易自然降解、草场残留低,对牲畜生态风险小,属于环境友好型植物源防控药剂,契合草原生态保护治理要求。对人畜无害,对水源、环境不会造成污染。为避免引起药物过敏人群及蜜蜂等的不良反应,请作业区群众在飞机作业时不在露天晾晒衣物、粮食及其他物品;在施药2天前将蜂群撤离至安全区域或关闭蜂群。在施药后15天内,农牧户、居民不在防治区域放牧、采集沙葱、苦菜、新鲜瓜果、蔬菜、野生浆果、野生蘑菇等,禁止家禽家畜进入防治区域。

五、应急处理。如人畜不慎接触药剂,出现不良反应,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接触部位,并尽快就医。如牲畜出现异常症状,及时联系当地兽医站。

六、其它事项。苏木镇、嘎查村通过微信群、入户通知、村级广播等方式,确保灭蝗飞防安全须知传达到每户牧民。

七、咨询电话:0478-5912612。

特此公告。

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7月24日

编辑:傅元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