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主管回教事务代部长费绍尔副教授7月20日宣布辞职一事,新加坡总理兼财政部长黄循财当日透过总理公署发表声明,阐明事件始末与政府立场。
这也是黄循财就任总理以来,首次完整阐述政府对政务官行为标准的处理原则。
警方调查无罪,政治问责启动
根据总理公署文告,约一个月前,总理公署收到一名女性公众的电邮投诉,反映她与费绍尔的互动引发困扰。当局随即约谈双方,并将案件转交警方调查。
警方与总检察署经审视后认定,双方均未触犯刑事罪行,决定不采取进一步法律行动。然而,黄循财在声明中指出,尽管费绍尔在法律上清白,但其行为是否符合政治职务持有者及议员的预期标准,仍需独立评估。
黄循财透露,费绍尔在辞职信中坦承,虽未有肉体关系或此类意图,但在处理相关互动时“判断有误,未能更早划清界限”(failing to establish clearer boundaries at an earlier stage),其行为未达到公众对政治领导人的期望。
黄循财表示接受其辞呈。“他承认自己的行为未达标并为此承担责任,对此我感到欣慰,”黄循财说。他强调,费绍尔二十年的公共服务贡献不应被抹煞,但绝不能因此破例允许其留任。“若因过往贡献而给予特殊待遇,最终将损害新加坡,并削弱公众对政治制度和公共机构的信任。”
在正式声明之外,黄循财7月21日与扎吉哈、尚穆根等马来回教社群领袖见面时,吐露了更私人的反应:初读女方附来的截图与信息,“感到震惊,甚至认为是伪造的”,核实后确认互动属实。他点出费绍尔的关键失误:“对方已越界,仍继续回应,是严重错误。我曾研究是否仍有办法让他留任,但投诉已进入公共领域,政府必须客观处理。”
费绍尔辞职后,其名下两职在7月22日黄循财宣布的改组里以“相应调整”方式补缺。
主管回教事务代部长一职,由国防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高级政务部长扎吉哈自7月20日即时接手,并于22日通过文告正式确认;其卸下永续发展与环境部的职务,留任国防部高级政务部长。内政部高级政务部长一职,由原内政部兼社会及家庭发展部政务部长吴培铭擢升高级政务部长接任,部门范围不变。
费绍尔原属马林百列—布莱德岭集选区的景万岸区议席不触发补选,由同区其余四名议员继续分管该选区事务。
尚穆根:公众投诉触发制度审查
针对外界关于“私人纠纷为何导致部长下台”的疑问,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在社交媒体Facebook发文,进一步厘清了政府处理此类事件的逻辑框架。
尚穆根指出,若不当行为纯属私人性质,且在受劝告后停止,或可视为私人事务处理。但一旦相关投诉进入公众领域,政府就必须进行审查。“如果发现不当行为,就必须采取适当行动。”
这一表态解释了为何在警方判定无罪的情况下,费绍尔仍需承担政治后果——由于投诉已送达总理公署并引发公众关注,此事已从私人范畴转化为涉及公共信任的制度议题。
新加坡政务官道德标准六十年:
从“不贪”到“无罪仍失格”
费绍尔事件,只是新加坡高标准的又一次具象演示。回望六十年执政史,从李光耀的“比白更白”,到如今的“无罪仍失格”,这条红线始终清晰。
1959 白衣起跑:李光耀带内阁穿白衬衫白长裤宣誓,“比白更白”成为行动党视觉与伦理符号;1960 年《防止贪污法》+ CPIB 直隶总理,把法律清白钉死为第一层底线。
1986 郑章远案:国家发展部长被控涉贿 50 万新元,调查期间自杀留“东方绅士自罚”遗书。李光耀不遮丑、公开遗书,定调疑点即压力,清白靠自证——此时标准仍聚焦反贪与公权力廉洁,私德未单列。
2005 李显龙发《部长行为准则》:以党秘书长身份写信本党议员,明列政商边界、接触选民与基层员工操守,行动党党章第一次把政治品格写成可执纪的党规,不只靠刑法。
2012 柏默案:国会议长因与人民协会女职员婚外情辞议长、退党。李显龙回辞呈信:所有行动党议员必须坚持最高标准个人操守,私德失当正式等同公职失格,不需等定罪。
2023连番风暴:议长陈川仁与议员钟丽慧因婚外情双双退党退职,李显龙在记者会上表示“为了维持行动党多年奉行的高水准行为规范,辞职是必要的”;交通部长易华仁因涉贪被调查,停职缺席候审。同一年,尚穆根与维文租用黑白洋房一事,虽经调查确认无违法,但仍被要求出席国会特别会议接受质询。合法不等于无需问责——这一原则在多个层面得到印证。
六十年间,红线从不能贪延伸至不能失德,再从违法必究深化到惹疑即查。每一步收紧,都是对公众信任高于个人清誉这一信条的反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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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MO、脸书丨来源/图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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