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17时,今年第12号台风“红霞”(强热带风暴级)中心位于北纬19点2度,东经121点6度,也就是在距离汕尾沿海东偏南方向约760公里的西太平洋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0级,达到25米每秒的风速,中心最低气压985百帕,六级大风范围半径约400公里。
预计,“红霞”将以每小时25到30公里的速度向西偏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24日夜间到25日凌晨移入南海东北部海面,将于25日晚上到26日早晨在我省潮州到深圳沿海登陆,登陆强度为12-13级,不排除以14级强台风级登陆的可能。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已于7月24日20时将防风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风Ⅲ级应急响应。
24日晚,据“潮州日报”,潮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通知,全市托幼机构停止一切校内活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
关于台风“红霞”黄色预警期间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
市气象台于7月24日17时35分将湘桥区各街镇、潮安区各镇场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饶平县气象台于7月24日16时56分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根据《潮州市教育局潮州市气象局关于建立教育系统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潮教字〔2014〕23号)规定,现就暑期防御台风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办学行为。
全市托幼机构停止一切校内活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线下培训活动。在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后,托幼机构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可结合实际安排恢复活动。
二、加强隐患排查与应急防御。
各级各学校要全面排查整治隐患,立即开展校舍、边坡、排水设施、应急物资、高空构筑物及在建工地全面巡查,加固或拆除危险设施。在建工地停工并加固塔吊、脚手架等设备,预排空景观湖及蓄水池,强化低洼区域防倒灌措施。停止一切户外活动及露天集会,离校学生落实家校对接,明确防坠物、防涝避险要求。被政府指定为临时避险场所的学校,按职责配合属地政府开放安置。
三、强化防灾避险宣传教育。
各级各学校要及时通过短信、微信及家校平台等渠道,发布台风动态、防御指引和避险知识,指导师生及家长科学防灾。重点普及减少外出、紧急疏散和自救互救技能,增强防范意识。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居家安全。
四、严格执行值班值守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培训机构要严格落实“三防”主体责任,落实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与同级三防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密切跟进台风动态,及时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送防御台风工作情况,特别是发生重大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延误(市教育局24小时值班电话:2805013)。
潮州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4日18时
24日傍晚,汕头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台风“红霞”黄色预警信号生效全市学校(幼儿园)停止校内活动的通知。
受台风“红霞”影响,汕头市气象台于7月24日15时27分将台风蓝色预警信号升级为黄色,请切实做好防御工作。
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十九条有关规定,7月24日下午起,全市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以下称“学校”)停止一切校内活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停止一切培训活动,在台风黄色、橙色、红色或者暴雨红色预警信号解除后可结合实际安排恢复活动。
同日傍晚,揭阳市教育局发布公告称,全市暂停所有暑期线下活动。
广大师生、家长,各学校(幼儿园)及校外教育培训机构:
受第12号台风“红霞”严重影响,我市已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为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安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暂停暑期线下集中活动。
即日起,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暂停暑期托管、培训、集训、研学等一切线下活动,恢复时间待台风预警解除并确认安全后再恢复。
二、压实暑期居家监护责任。
请家长切实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台风期间务必加强看护,严禁孩子离家外出。要教育孩子远离海边、江河、水库、边坡、低洼地带、工地、广告牌等危险区域,防范溺水、坠物、触电、内涝等安全事故。
三、做好校园防台防汛工作。
各学校和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要立即启动防台风应急预案,组织隐患排查,加固或移除户外悬挂物等危险设施,疏通排水系统,严防积水、倒灌、倒塌等险情。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信息,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揭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4日
南方都市报(nddaily)报道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