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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善讲资本)
很多人把“通过港交所聆讯”理解成上市已经成功了九成。
财经新闻里也经常出现这样的表达:
某公司通过港交所上市聆讯,即将登陆资本市场。
但现实中,有些企业通过聆讯后很快启动招股,一两周后便正式挂牌;另一些企业发布了聆讯后资料集,却迟迟没有公开招股,最终申请再次失效;还有企业已经确定发行区间、接受投资者认购,甚至原定第二天敲锣,上市时间仍可能临时延后。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因为港股IPO并不是一场考试,而是两场考试。
第一场是监管审核:
企业是否具备上市资格,信息披露是否基本完整,是否适合继续推进IPO?
第二场是资本销售:
投资者愿不愿意买,愿意以什么价格买,订单能否覆盖发行规模?
通过聆讯,主要意味着企业跨过了第一场考试。
但从通过聆讯到真正上市,中间还隔着估值、基石投资者、簿记订单、承销协议、最终定价、监管条件及市场窗口等多道关口。
01 通过聆讯,究竟通过了什么?
港交所披露的主板上市流程显示,上市申请经过上市科审核后,会提交上市委员会聆讯。上市委员会主要判断申请人是否适合继续推进IPO。
聆讯之后,企业才会进入投资者教育、预路演、正式路演、簿记建档、定价、配售及挂牌阶段。只有股份成功完成定价,并分配给机构和零售投资者后,企业才会正式在港交所上市交易。
因此,聆讯解决的是:
企业是否基本符合上市条件;
招股书披露是否达到要求;
监管关注问题是否获得相对充分的解释;
上市申请是否可以进入发行销售阶段。
聆讯并不解决:
最终发行价格是多少;
机构投资者愿意下多少订单;
基石投资者是否足够;
老股东是否接受估值折让;
承销商是否愿意承担发行风险;
市场是否仍处于适合发行的窗口。
港交所要求企业刊发的聆讯后资料集,也必须载有明确警告:文件本身不代表相关上市申请已经获得最终批准,投资者亦不应仅依据聆讯后资料集作出投资决定。
更准确地说:
通过聆讯,是获得进入发行阶段的资格,不是获得保证上市的承诺。
02 通过聆讯后,企业还要走多远?
一家企业通过聆讯后,通常还需要完成以下流程。
首先是刊发聆讯后资料集。
这是一份接近最终版本的上市文件,但部分发行价格、发售股份数量及基石投资者信息仍可能没有最终确定。
随后是投资者教育和预路演。
承销团队会向机构投资者介绍企业的业务、财务状况、行业空间及风险,收集市场对估值的初步反馈。
再之后才是确定发行价格区间、引入基石投资者、启动公开招股和国际配售。
国际配售阶段,簿记管理人需要统计不同投资者在不同价格下的真实订单。只有订单规模、订单质量及价格达到发行人和承销商的要求,双方才会最终确定发行价。
此后还要完成股份分配、资金交收、招股章程注册及上市前监管程序,最终才能挂牌。香港IPO发行阶段对市场窗口高度敏感,时间表也可能因发行架构、监管批准和市场推介情况进行调整。
换句话说,通过聆讯后,企业从“审核项目”变成了“待售金融产品”。
产品合规,不代表一定卖得出去。
03 第一种情况:监管认可企业,但投资者不认可估值
这是通过聆讯后没有完成上市的最高频原因之一。
监管机构判断的是企业是否符合上市规则。
投资者判断的却是:
这家公司值多少钱?
企业通常会参考:
上一轮私募融资估值;
同行业企业历史高点;
创始人对未来增长的判断;
公司已经投入的资金;
所谓行业龙头地位。
而二级市场投资者通常参考:
当前可比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市销率;
行业增速;
公司未来两三年的盈利预测;
市场流动性;
上市后老股东减持压力;
同类新股上市后的表现;
整体市场风险偏好。
如果一家企业上一轮融资估值为500亿元,但投资者只愿意按照200亿元认购,企业便面临三种选择:
接受大幅折价上市;
缩小发行规模;
放弃当前窗口,等待市场回暖。
不少企业最终选择第三种。
不是因为企业不能上市,而是因为创始人和老股东不愿以当前价格上市。
04 卫龙:通过聆讯后推迟,最终接受估值大幅缩水
卫龙是“通过聆讯却没有立即上市”的典型案例。
2021年11月,卫龙第二次递交港股申请后,很快通过上市聆讯。当时市场普遍预计,公司将在当年年底前完成上市。
但卫龙没有如期启动发行,而是以市场环境欠佳为背景延后上市计划。2022年,公司再次递交申请并重新通过聆讯,最终于当年12月正式挂牌。
卫龙第一次计划上市时,正处于消费品牌一级市场估值高峰。
2021年Pre-IPO融资后,卫龙投后估值一度达到约600亿元人民币。但最终上市时,公司对应估值约为220亿元人民币,较Pre-IPO估值缩水超过六成。
这件事揭示了一个资本市场真相:
企业通过聆讯后能不能上市,有时不是监管说了算,而是老股东愿不愿意承认上一轮估值已经过时。
假如卫龙坚持按照600亿元估值发行,市场订单可能无法支撑。
它最终能够完成上市,关键不只是再次通过聆讯,而是接受了公开市场重新定价。
05 第二种情况:有估值区间,却没有足够高质量订单
IPO不是只要有人认购就可以完成。
企业还要考虑订单质量。
国际配售订单可能来自:
主权基金;
长线资产管理机构;
养老基金;
对冲基金;
私人银行客户;
家族办公室;
券商融资客户;
短线套利资金。
同样是10亿美元订单,含金量可能完全不同。
如果订单主要集中在少量短线投资者,承销商会担心上市后迅速抛售。
如果大多数订单只愿意按照价格区间下限认购,说明市场不认可发行人的目标估值。
如果订单规模刚刚覆盖发行量,一旦某名大型投资者撤单,IPO便可能出现认购不足。
因此,承销商看的不仅是“簿记有没有满”,还会看:
长线订单占比;
订单是否重复;
投资者是否使用高杠杆;
单一投资者集中度;
不同价格下订单是否稳定;
上市后是否存在大量短线抛盘。
公开发售获得数百倍认购,也不能完全替代国际配售订单。
香港公开发售通常只占基础发行的一部分,散户认购热度更多反映短期情绪;一家大型IPO能否完成,最终仍高度依赖机构簿记。
06 第三种情况:找不到合适的基石投资者
基石投资者是港股IPO发行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其作用不仅是提前认购股份,更重要的是向市场释放信号:
有知名长期机构愿意按照IPO价格持有该公司至少一段锁定期。
对大型发行而言,企业通常希望通过基石投资者提前锁定一部分股份,降低国际配售的不确定性。
但基石投资并不是无条件承诺。
潜在基石投资者仍会谈判:
发行估值;
认购金额;
公司基本面;
行业风险;
发行规模;
上市时间;
市场波动;
是否存在其他优质基石共同参与。
如果企业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敲定足够基石订单,发行规模就可能需要下调。
更极端的情况下,一名原本计划大额认购的机构临时退出,可能直接影响整个发行结构。
因此,很多企业即使已经通过聆讯,也会继续等待基石投资者落实后,才正式启动招股。
07 第四种情况:市场窗口突然关闭
IPO发行具有非常强的时点属性。
企业的业务可能没有发生变化,但如果从通过聆讯到正式招股之间出现以下事件,发行便可能被暂停:
恒生指数快速下跌;
同行业公司发布盈利预警;
可比上市公司股价暴跌;
地缘政治风险升级;
全球利率预期发生变化;
另一只同赛道新股大幅破发;
国际资金突然降低中国资产配置;
市场出现流动性冲击。
对于企业而言,推迟上市虽然会增加成本,却可能比低价发行后立即破发更容易接受。
一旦以过低估值上市,企业未来再融资、员工期权、品牌形象及老股东账面价值都会受到影响。
所以,企业通过聆讯后主动等待,并不一定代表上市失败。
有时,它只是没有找到合适的价格和时间。
08 绿茶集团:两次通过聆讯,却两次没有发行
绿茶集团曾在2022年两次通过港交所聆讯。
2021年10月,绿茶第二次递交上市申请,并于2022年3月7日通过聆讯;一个月后,该申请失效。2022年4月8日,绿茶第三次递表,三天后再次通过聆讯,但最终仍未启动上市,申请于同年10月再次失效。
绿茶当时没有公开披露一个能够解释全部延期原因的单一答案。
因此,外界不能简单断言它是被监管机构再次否决,也不能把全部原因归结为某个具体合规问题。
可以确认的是:
绿茶已经两次进入发行准备阶段;
两次都没有完成公开招股和挂牌;
此后上市计划暂停接近两年;
公司于2024年重新递表;
最终于2025年5月完成港股上市。
绿茶案例说明,通过聆讯并不具有永久有效性。
企业如果没有在市场窗口内完成发行,财务资料、经营数据及上市申请都会逐渐失效,之后仍要更新招股书甚至重新接受审核。
绿茶最终以每股7.19港元发行,净募资约7.46亿港元;上市首日股价一度明显下跌。
这也说明,企业等待三年后成功上市,并不意味着市场会给予更高估值。
有时,等待只是将定价问题延后,而不是让问题消失。
09 第五种情况:企业通过聆讯后出现新的重大问题
通过聆讯时,上市委员会判断的是当时提交的材料。
但只要企业尚未完成挂牌,持续尽调和信息更新便不会停止。
在这期间,如果发生以下事件,上市进度仍可能被延后:
重大客户流失;
财务数据明显恶化;
出现重大诉讼或举报;
发生食品、产品或数据安全事故;
控股股东或管理层接受调查;
监管部门要求补充材料;
重要合同终止;
发行人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招股书披露被发现存在重大遗漏。
聆讯后资料集本身仍是一份可以修改的草拟文件。港交所也明确提醒,资料集内容并不完整,可能发生重大变化。
因此,企业不能在通过聆讯后便停止内部治理。
恰恰相反,越接近发行,任何负面变化的影响越大。
因为此前建立的估值、订单和发行时间表,可能需要全部重新调整。
10 甚至已经招股,也不代表一定能按时上市
2026年7月,电子纸显示模组企业DKE Holding原定于7月8日在港交所挂牌。
但在预定上市前夕,公司未能按原计划公布最终发售价及配发结果,上市仪式被临时延后。市场消息称,延期涉及监管要求补充客户资料。
DKE随后完成相关程序,并于7月9日正式挂牌。
它最终只延后了一天,却揭示了一个更重要的问题:
港股IPO在股份正式开始交易前,任何一个关键监管、定价或配发环节没有完成,上市都不能被视为既成事实。
通过聆讯不是终点。
启动招股不是终点。
确定上市日期也不是终点。
真正的终点,是股份完成交收并正式开始交易。
11 第六种情况:发行人和承销商无法就价格达成一致
港股招股章程通常会写明:
如果发行人与整体协调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前就最终发行价达成一致,全球发售将不会进行并告失效。
这是因为IPO最终价格需要同时满足两方利益。
发行人希望价格越高越好:
价格越高,募集资金越多,股权稀释越少。
承销商则要考虑市场是否愿意接受:
价格过高,订单不足;
价格勉强完成,上市后可能破发;
订单质量较差,承销商声誉和客户关系可能受损。
所以,即便企业收到了部分订单,双方仍可能因为价格分歧终止发行。
尤其在市场快速下跌时,投资者报价可能每日变化。
企业昨天还能按照100亿元估值发行,今天市场可能只愿意给80亿元。
创始人是否接受这20亿元的差距,往往决定IPO能否继续。
12 第七种情况:老股东和创始团队意见不一致
IPO并不是只有公司与监管机构参与。
公司内部不同股东也有不同目标。
创始人可能希望:
少发行股份;
保持控制权;
获得较高估值;
为未来再融资留下空间。
早期投资机构可能希望:
尽快上市;
获得退出通道;
接受一定估值折让;
尽早计算基金回报。
员工持股平台可能关注期权价值。
新一轮投资者则可能拥有反稀释、回购或优先权等特殊安排。
如果最终发行估值低于某些投资人的入股成本,便可能触发内部争议。
有些企业通过聆讯后迟迟不招股,并不是没有外部投资者,而是内部股东对是否接受当前发行条件无法达成一致。
13 企业为什么宁愿重新递表,也不愿低价上市?
因为低价上市的代价可能是长期的。
一旦企业以明显低于上一轮融资的估值挂牌:
早期投资人出现账面亏损;
员工期权吸引力下降;
上市后再融资价格受到限制;
市场形成“低估值公司”的第一印象;
创始团队财富缩水;
公司容易成为并购或控制权争夺目标。
但等待也不是免费的。
等待意味着:
再次支付审计和法律费用;
财务资料持续更新;
管理层长期投入IPO工作;
早期基金退出期限继续逼近;
市场可能进一步下跌;
企业业绩可能无法继续支持原估值。
所以,通过聆讯后的决定,本质上是在两个风险之间选择:
现在低价上市,还是继续等待并承担未来更大的不确定性。
14 拟上市企业应该提前做什么?
第一,把投资者测试提前到聆讯之前
不要等通过聆讯后,才第一次知道机构愿意给多少估值。
企业应在合规范围内提前了解可比公司估值、机构关注点和潜在订单质量。
第二,设置三个估值区间
企业内部至少应形成:
理想估值;
可接受估值;
停止发行的最低估值。
否则,市场突然变化时,创始人和股东很难迅速作出决定。
第三,不要把基石投资者当作最后一分钟救火工具
基石沟通应尽早开始。
公司需要准备完整的财务、业务和风险材料,让投资者有足够时间尽调和决策。
第四,提前准备缩减发行规模的方案
市场订单不足时,企业能否降低募资额、调整资金用途或分阶段融资,应该在发行前设计好。
第五,保持上市后资料持续更新
通过聆讯后仍要持续核查客户、诉讼、监管、财务和经营变化。
重大问题越早发现,越有机会重新调整时间表。
第六,为延期准备现金和时间
企业不能把IPO募资作为唯一的短期资金来源。
如果公司必须依靠IPO资金支付下个月的工资或债务,那么它从一开始就处于极其危险的位置。
15 企业最不应该做什么?
不要把通过聆讯当成庆功节点,对外宣称“上市已经成功”。
不要坚持用一级市场高峰期估值指导当前港股发行。
不要只看公开认购倍数,忽视国际配售订单质量。
不要依赖一两个基石投资者支撑整个发行。
不要为了完成上市,接受公司无法承受的对赌、借款或高成本融资。
也不要在市场明确不认可估值时,无限期重复聆讯和递表,却不重新检视商业模式。
监管通过,只能证明企业基本具备进入市场的资格。
最终价格仍要由市场投票。
结语
为什么有企业通过聆讯,最后仍然没有上市?
因为通过聆讯,只解决了“能不能卖”的问题。
接下来企业还要解决:
卖多少;
卖给谁;
卖什么价格;
市场什么时候愿意买;
原股东是否接受;
承销商是否愿意继续推动。
卫龙通过聆讯后选择等待,最终以较Pre-IPO估值大幅缩水的价格完成上市。
绿茶两次通过聆讯却两次没有发行,三年后才重新走到港交所。
这些案例都说明:
IPO真正困难的地方,不只是监管愿不愿意放行,而是企业能否接受公开市场给出的真实价格。
有些企业过不了聆讯,是因为自身问题没有解决。
有些企业通过了聆讯却上不了市,则是因为它的资本故事没有卖出去。
监管可以给企业一张进入市场的门票。
但没有任何监管机构能够强迫投资者为一家企业的估值买单。
下一篇:《为什么公开认购几千倍,上市第一天仍然会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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