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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客户急看车”为由先提车后付款
厦门一男子3次诈骗车行 涉案金额超106万 最终被判刑!
近日,厦门同安区检察院发布一起二手车交易诈骗典型案件,揭露不法分子利用车行交易习惯实施合同诈骗的套路。
男子支付定金提了3辆车
全部用于还债和消费
经查,2024年9月至2025年6月期间,被告人吴某先后在集美区、同安区三次实施诈骗行为,作案手法高度统一。
吴某谎称有客户需要购车、办理车辆贷款,先向车行销售人员支付少量看车定金,以此博取销售人员的信任。骗取车辆后,吴某立刻将涉案车辆抵押或低价转卖,所得款项全部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日常消费支出。
致使车行损失70万余元
男子被判刑并处罚金
经鉴定,本案3辆涉案车辆总价值共计106万余元,吴某的诈骗行为实际造成车行被害人损失70万余元。案发后,同安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对吴某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审理查明案件事实,综合考量吴某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法定从宽情节,最终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财物,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吴某以“客户看车”“办理贷款”等名义与车行达成口头约定,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骗取车辆后抵押转卖,符合合同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 | 海峡导报
编辑 | 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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