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线报牵出贩婴大案

“她来的时候非常小,皮肤红红的,脐带都没剪。但我们家人都很喜欢她,把她当成宝贝,所以称她为小宝。她很乖,我们家人都很疼爱她。”张阿姨说。

据张阿姨介绍,小宝寄养在她家中有3个月过15天了,她还很清楚地记得那天的情景:2009年圣诞节一大早,平潭娘宫边防派出所民警抱着一名婴儿要暂时寄养在她家里,说是刚解救出来的,“看到婴儿那么瘦小,怪可怜的,我才收下。”“当时小宝看上去只有两个手掌那么大,皮肤红红的,脐带都没剪掉。”张阿姨说,她带过孩子,很明显,小宝应该出生才几天。经过张阿姨一家人悉心照料,小宝现在的食量增加了不少,一餐能喝一整瓶牛奶了。“现在喂她喝的都是市面上最好的牛奶,我们一直把小宝当成自己的孩子。”张阿姨说。

而据边防官兵介绍,2009年12月24日晚7时30分许,平潭娘宫边防派出所接到一个神秘电话,称有一辆牌号为闽A81Xxx的现代小车,载着几个人贩子和婴儿正准备进平潭。边防派出所全体出动,在码头进行设卡检查。几分钟后,装载着数十辆进岛车辆的“闽渡01号”轮渡缓缓开进码头。

轮渡靠岸后细心的民警便发现那辆可疑车辆。轿车的驾驶室上坐着一位大约四五十岁的男中年,副驾驶室上坐着一名与男子年龄相仿的妇女,手里抱着一名婴儿,后座则坐着一名二十多岁的女子,手里也抱着一名婴儿。驾驶员林英介绍,女儿(后座的女子)刚刚生完双胞胎,刚从医院里把她接回家坐月子。为了让民警不起疑心,林英将户口簿拿出作身份证明。外出怎么会带户口本?这一举动引起了民警的怀疑,而且面对民警,林英脸上开始变得不自然,声音也有些打颤。民警随即要求他出示婴儿的医院出生证明,他谎称丢了。随即,民警将他们带到所里审问,犯罪嫌疑人林月(副驾驶室上的中年妇女)终于承认自己拐卖婴儿的事实,并交代自2009年8月份以来,从江西拐卖12名儿童(1男11女)到平潭的犯罪事实,还交代了本案中在平潭的其他同伙。

民警审问得知,林月一家人当天在福清宏路高速路口从一对名叫“福全夫妇”的手中买来这2名婴儿,并计划把婴儿运回平潭高价卖出。林月称“福全夫妇”是她上线,只知道他们是从江西南昌过来的,通常是“福全夫妇”直接联系她,而且交易地点频频更换。据办案民警介绍,寄养在张阿姨家的小宝就是这两名婴儿中的一个。

狼外婆”卖掉女儿私生子

2009年12月25日,犯罪嫌疑人林月供出了她在平潭发展的下线、以及其同伙熊香、高钦等5名犯罪嫌疑人的下落。次日,犯罪嫌疑人熊香、高钦被捉拿归案。并成功解救1名女婴。经过多次政策攻心,林月又交代了本案中另外一名被拐婴儿的下落。

12月30日,在中楼乡湖山村,民警成功解救出第四名婴儿。

随着对案件深挖力度的加大,2010年1月7日,民警在平潭县岚城乡一民宅内,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林金抓获,通过她提供的线索,当晚9时,民警在平潭县平原乡梧凤村一民宅内成功解救一名被拐男婴。当专案组民警还没来得及欣喜时,从看守所传来消息,称这名男婴是平潭本地的,这一消息颠覆了专案组民警认为婴儿是江西贩过来的判断。

后经林月交代,该名男婴是她2009年6月份从同村一名叫”云香”的妇女手中,以35000元的价格买来的。据云香称男婴是自己女儿的私生子。因为女儿和一个已婚男子相处怀孕,但男方不愿负责任,更不肯抚养这名男婴,加上云香家境不好,怕女儿未婚生子的消息传出后,有损面子,就将婴儿卖给了林月,并欺骗女儿孩子得了肝炎被自己抱走送给了别人抚养。

老大”竟是多病的6旬老太

随着第3名婴儿的顺利解救,以及对林月等犯罪嫌疑人讯问力度的加大,犯罪嫌疑人除了提供自己的上线“福全夫妇”是在南昌做小买卖的线索外,还从林月口中得知另一个名叫“江西籍妇女”的上线。

原来,在2009年的某一天,林月在江西福全夫妇家中结识了这名“江西籍妇女”,而且福全夫妇手上的婴儿都是从这名妇女手上买的。林月为了贩卖婴儿能多赚点钱,她和“江西籍妇女”多次直接联系。后来民警审问得知,福全夫妇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亲戚,就这样,他们的真面目终于暴露在警方的面前。平潭边防大队兵分3路赶往江西将福全夫妇抓捕归案。

随着福全夫妇的落网,民警对案情的进一步的深挖,福全夫妇交代了他们在这个案件中只是充当“二手贩子”,他们的上线是一名叫“三密”的60多岁老太。而这时,另一组办案民警从“江西籍妇女”徐某的手机内找到一个叫“周家妹”的手机号码。在对徐某进行询问时,她怎么也说不出周家妹是谁,而且说话时比平时更紧张。民警遂拨通了周家妹的电话,只听见一声苍老的妇女声音在电话里头打着招呼,民警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向周家妹道歉,假称打错电话。通过网络查询,并经过福全夫妇的辨认,这个60多岁的老妇就是他们所说的“三密”。

在江西当地警方的配合下,边防大队很快将“三密”缉捕。至此,这个集贩、运、销一条龙的贩婴团伙被公安部门一举抓获。

经审问,周家妹交代自己从事过媒婆工作,现患有严重的肝硬化。当媒婆时,对当地人家庭婚姻状况都了如指掌,有着极广泛的人脉。通常她以骗取的方式从婴儿父母手中抱养到婴儿,再将婴儿转手,以男婴2万元、女婴1万元到1.5万元不等卖出。11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捉拿归案,至此一个跨江西、福建两省的特大贩卖儿童团伙被公安机关成功摧毁。据了解,平潭县政府下拨10万元专项财政资金,以每个婴儿每月1800元的标准安置在农户家里,用于婴儿的日常开销和给农户的工资。

被贩婴儿通过三个通道”落户在拐入地

将婴儿买来后,这个孩子以后要在当地生活、上学和就业,就必须上户口。但通常由于管理上的漏洞,男婴上户口一般有三个“通道”。

一是通过购买假出生证明给孩子报户口。福建省连城县下罗村一罗姓夫妇从人贩子手里买来一名男婴后,先从邻近的广东揭阳市新亭卫生院花钱买来一份男婴的”出生医学证明”,又从自己所在的乡领到了一份“独生子女证”,然后他们顺利地在派出所给男婴报上了户口。这对夫妇也承认,乡里也知道这名男婴是他们买来的,但出于同情心理,还是给他们发放了相关手续。

二是通过民政部门,以“收养”的名义来办理户口。连城县策武乡农民张洪金在连城“购买”了一名一个月大的婴儿,然后到当地医院开具了不能生养的证明,又到乡计生站开具了符合收养条件的证明,并通过县民政部门对外公示,最后以无主弃婴的方式办理了领养手续。

三是在每五年一次的全国人口普查时,由于地方上要求对人口数目准确统计,这时候对超计划生育的孩子会“网开一面”,只要交够一定的社会抚养费就可以办理落户手续。

记者在福建一些地方采访时了解到,在我国第五次人口普查时,一些被拐卖的儿童就趁机“浮出水面”而报上了户口。买主对儿童的需求越大,人贩子拐卖儿童的驱动力也就越大。在现行“打拐专项斗争”中,警方通常只打击人贩而不打击买主,公安局一名负责人说:“尽管法律规定也要对买主进行严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只要买主不阻挠公安机关解救,通常不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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