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多的国企、大型总包方以供应链票据(主要为商业承兑汇票,下称“商票”)作为支付方式的案例显著增多,尤其涉及大型建筑央企、国企及其核心子公司的项目。这不是偶然,而是一场涉及2万亿存量资金流向的“大迁徙”。
本文结合办案实践与公开市场数据,分析这一变化背后的驱动因素,并就债权人接收商票支付时的注意事项作出提示,供建筑行业同仁参考。
现象:商票支付正在成为建筑行业的主流结算方式之一
2025年以来,分包商、材料供应商等债权人接收商票支付的案例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这一现象并非本所的个例。
从公开数据来看,供应链票据市场正处于高速扩容阶段:
截至2025年末,供应链票据累计发生额已突破2万亿元;
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机构,从2024年末的30家增至2026年6月的57家,增长近一倍;
截至2026年6月,直连接入票交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累计服务企业超3000家,覆盖建筑、制造、批发零售等多个行业。
上述数据表明,商票在建筑产业链支付体系中的渗透率正在快速提升,且增速显著。
02 原因分析:三大驱动力推动商票占比上升
(一)监管政策规范非标支付工具,商票成为合规替代方案
2025年,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供应链金融业务,引导供应链信息服务机构更好服务中小企业融资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5〕77号),明确对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内通称“信单”)的付款期限、平台资质等提出规范要求。2026年以来,多地监管部门进一步通过窗口指导,推动核心企业自建的非持牌平台限期退出。
在“信单”类非标产品逐步受限的背景下,受《票据法》保护的供应链票据作为合规、透明的支付工具,成为建筑企业首选的替代方案。
(二)大型建筑企业带头推广供应链票据
八大建筑央企及地方大型建企是该轮商票推广的核心力量。
以中国国新“企票通”平台为例,截至2026年6月,该平台已与43家央企集团所属的219家企业开展合作,累计开票金额突破800亿元。平台通过建立央企间商票“互认、互用、互收”机制,将央企信用向产业链上下游传导。
据公开信息,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建筑等多家建筑央企均已启动将自建供应链平台向票据系统对接的工作,在新增支付中逐步提升商票结算比例。
(三)供应链票据本身具备制度优势
与应收账款电子凭证相比,供应链票据在以下方面具有明确优势:
法律保障明确:受《票据法》保护,持票人享有法定追索权;
流通性强:通过上海票交所统一系统登记流转,跨平台无障碍;
融资成本相对较低:票据贴现市场成熟,利率透明。
03 债权人接收商票支付的实务注意事项
商票支付的增多,对债权人而言,法律保障层面有所增强,但商票的规则与传统的挂账付款或信单模式有较大差异。结合本所处理商票纠纷案件的实务经验,提示以下事项:
(一)签收前核查承兑人资信状况
建筑行业商票的承兑人通常为大型建筑企业或其项目公司,但不同主体的信用状况存在差异。
签收前建议核查以下信息:
承兑人是否为知名央企、国企或其核心子公司;
承兑人是否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记录;
承兑人近期的财务状况及兑付记录。
对于信用记录不明或存在负面信息的承兑人,建议审慎接票,或与付款方协商其他结算方式。
(二)按期提示付款
根据《电子商业汇票业务管理办法》,电子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持票人应自到期日起十日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将丧失对部分前手背书人的追索权。
(三)注意追索时效
若到期被拒付,持票人应关注以下时效节点:
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内,持票人可对前手背书人行使追索权;
超过六个月未行使的,该追索权消灭,持票人仅可向出票人及承兑人主张权利;
对出票人及承兑人的权利主张时效为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
上述时效为法定期间,不因任何协商、承诺而中止或中断。
(四)完整保存基础交易证据
票据纠纷中,持票人需证明其合法取得票据,即与前手之间存在真实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建议在接收商票的同时,完整保存基础交易合同、发货单、验收单、对账单、发票等全套证据材料原件。
结语
商票作为合规的支付工具,在建筑行业的应用正在快速普及。对债权人而言,商票的法律保障更为明确,同时对内部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也提出了更高要求。
内容来源:山尘海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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