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场资讯
(来源:谯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骑行电动自行车
不佩戴、敷衍佩戴安全头盔
都暗藏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近日
在市区嵇康路
执勤交警现场查处多类头盔佩戴违法行为
并向驾乘人员开展普法劝导
7月18日上午,市区嵇康路,多数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能按要求佩戴安全头盔,仍有少数骑行者未佩戴头盔,部分驾驶人看到执勤交警后直接掉头绕行。
现场检查中,不少电动车驾驶人随车放置头盔,将头盔挂于车身或收纳在车座下方,骑行全程并未佩戴。“路边特别硬,一旦意外摔倒时,头部很容易受到创伤。”执勤交警依法对相关人员作出处罚,并现场讲解安全常识,劝导骑行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现场还有一些电动车骑行者虽佩戴头盔,但佩戴方式不合规,仅简单扣在头上,未系紧卡扣,被交警当场拦下。
“知道为啥把你拦下来吗?”
“不知道,我头盔都戴上了。”面对询问,驾驶人面露疑惑。
“戴头盔为啥还拦你?就是因为你没有规范佩戴,不系卡扣如果摔倒,头盔起不到防护效果,头部依然容易受伤,下次一定要注意。”交警劝导该骑行者。除此之外,电动车载人出行隐患同样突出,不少驾驶人自身佩戴头盔,搭载的随行人员却未佩戴。“你有佩戴头盔的意识值得肯定,但后座乘坐的是你孩子,你的安全重要,孩子安全同样不能忽视,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伤到驾驶人,孩子也会受伤,事后家人都难以安心。”一名载着孩子的驾驶人被交警拦下劝导。
“我不知道坐电动车也要戴头盔。”该驾驶人表示,并不清楚乘车人也需要佩戴头盔。
执勤交警告知,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搭载人员都必须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出发点是保障所有驾乘人员的人身安全。现场不少市民听完交警普法劝导后表示认可,向执勤人员致谢,认为交管部门宣传查处都是为了群众出行安全。“针对查处到的未规范佩戴头盔、乘车人不佩戴头盔两类违法行为,我们采取现场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在作出处罚的同时,同步开展普法和安全警示教育。”市公安局交管支队高新大队高新中队中队长王楚表示。
据了解,我市交管部门将对电动车驾乘人员头盔佩戴违法行为,实施不定点常态化查处,持续纠正各类不规范戴盔行为,持续提升群众骑行安全意识,减少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
亳州发布
编审:张天姿
校审:王一惠
终审:薛 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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