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西宁7月24日电 (记者张璁)7月21日至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东明率执法检查组在青海开展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执法检查。他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藏高原生态保护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实施青藏高原生态保护法,在法治轨道上进一步推动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执法检查组在西宁市、海南州、海北州等地开展实地检查。王东明指出,要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突出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各有关方面严格落实法律制度和法定责任,持续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要坚定不移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立足青藏高原资源禀赋,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
《 人民日报 》( 2026年07月25日 05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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