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普通食品包装袋上是否可以印药食同源四字,产品本身并没有宣传功效,并用小字在底部对药食同源进行解释如药食同源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本产品中药食同源的食材为:**、**。请问这样做是否合规?……(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咨询内容:

老师您好,普通食品包装袋上是否可以印药食同源四字,产品本身并没有宣传功效,并用小字在底部对药食同源进行解释如药食同源指按照传统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的物质,本产品中药食同源的食材为:**、**。请问这样做是否合规?谢谢!

答复内容:

您好,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规定,预包装食品标签不应以语言文字、图形、符号等方式明示或暗示食品或食品中的某种成分或配料具有预防、治疗疾病的作用,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暗示具有保健功能(功效)。预包装食品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

  政务咨询回复内容仅作为公众了解市场监管部门工作和解决相关问题的参考性意见和建议,不具有法律解释等法定效力,不作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依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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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