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根据检举线索,依法查处了赤峰市千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私户收款偷税案件。
经查,2023年8月至2024年9月,赤峰市千联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通过私人账户收款的方式隐匿销售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少缴各项税费款共计108.05万元。2025年6月,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其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1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税费款、滞纳金及罚款均已追缴入库。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私户收款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纳税申报等方式偷逃税,属于税收征管法明确的违法行为。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各类涉税违法行为,更好维护国家税收安全和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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