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云南省地方标准《搜救犬工作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 废墟搜救》(DB53/T 1472-2026)正式发布。
该标准是全国消防搜救犬领域首部聚焦废墟搜救能力评定的地方标准,由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搜救犬专业支队牵头编制,填补了搜救犬废墟搜救工作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领域的标准空白,为提升灾害救援专业化水平、强化搜救犬队伍实战能力提供支撑,标志着云南消防搜救犬队伍进一步迈向标准化、专业化。
长期以来,全国消防搜救犬领域没有针对废墟搜救能力的统一评定标准,导致实战与训练中的效能评估缺乏规范化的流程、量化的评分体系及科学的等级判定依据。为此,2024年以来,云南消防联合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等单位组建标准起草工作组,立足废墟搜救工作实际,系统总结了搜救犬训练、评级和管理经验,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做法,广泛征求行业专家、科研院所和基层单位的意见建议,经多轮研讨修订与专家审查,最终形成本地方标准。
《搜救犬工作能力等级划分与评定 废墟搜救》规定了废墟搜救犬能力评定的术语定义、评定基本标准、评定科目及评分方法、等级判定及评定日志等内容。明确了犬只身份、性格、健康、安全防护等基本要求,规定了评定场地的面积与结构参数,并对训导员的资质、风险评估能力和指挥方式提出规范要求。将搜救犬能力划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任务适用范围。评定科目涵盖服从与敏捷基础能力、废墟搜索能力两大模块,其中废墟搜索能力根据不同等级设置差异化的场地面积、搜索时限、嗅源深度、被困人员数量及构筑物层次等考核要素,并纳入立体搜索、噪音环境应对、干扰物排除、夜间搜索等实战化科目。标准配套制定详细的评分标准和综合等级判定规则,确保评定工作科学规范、可操作。
多年来,云南消防搜救犬队伍在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重大活动消防安保中屡立战功,先后参加了“5·12”汶川地震、“8·03”鲁甸地震等各类应急救援两千余次,是全国范围两支“国字号”的消防搜救犬专业力量之一。云南消防着眼为全国消防搜救犬队伍服务,投入1.4亿元建设全国搜救犬高原训练示范基地,推行符合国际标准的搜救犬等级认证考评,建立完善了人、搜救犬、装备融合搜救的复合型搜救技术体系。目前,具备开展国际搜救资质的犬只达77头,居全国第一。(柴春雨、张浩)
来源: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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