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入住酒店,依法享有居住安全、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当酒店管理失职侵害住客权益,消费者该如何维权?近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披露了这样一起案例。

2025年9月20日晚上11点,某酒店。独自入住的刘某已经睡熟,房门被刷开,一名醉酒男子拿着酒店房卡走进来,躺到她床上,起身取床头充电器时把她抱住。刘某惊醒,当场喝止,男子这才离开。他在屋里待了约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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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场惊扰后来有了结果。法院认定,酒店因制卡失误,要赔偿刘某6000元,并作书面赔礼道歉。而在这之前,酒店工作人员曾口头答应赔1万元,让刘某亲友发来银行卡号,事后却反悔拒不支付。

警方核查确认,男子能进屋,是酒店工作人员制卡出了错。

刘某受到严重惊吓。那一晚她没能联系上亲友,独自在房间待到第二天朋友赶来,才在亲友陪同下报警。

调解阶段,闯入的男子赔了500元,酒店退掉175.6元房费。处理纠纷期间,酒店口头承诺赔偿1万元,并索要刘某亲友银行卡信息,事后拒不支付。

协商不成,刘某把酒店告到大兴区法院,要求赔偿1万元,并要一份书面道歉。

法庭上,酒店的说法和之前对不上。它称刘某没反锁房门,自身有过错;称从没答应过赔偿;称房费已退、第三方也赔了,刘某是重复要钱。那张错卡和男子的开卡、入住记录,酒店以"时间太久"为由,表示提交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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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没有采纳这些意见。判决书载明,刘某付费入住,与酒店成立合法有效的服务合同,酒店有保障住客人身和隐私安全的义务。制卡失误放陌生人进了客房,酒店又对事故原因说不出合理解释,管理过错明确,严重侵害其隐私权,造成严重心理创伤。酒店退费、第三方赔付,不能抵消其违约赔偿责任。

双方未形成书面赔偿协议,法院按过错程度和损害后果,酌情判酒店赔偿6000元。刘某人格权益受损,书面赔礼道歉的诉求也获支持。

来源:扬子晚报/紫牛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