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女士怎么也没想到

精心设计的“防前夫”布局

防住了出轨的丈夫

却没防住参加了一场同学聚会的亲爹

老父亲偶遇初恋

三天两头往外跑

现在逼着老母亲离婚

还要分割售房款

防住了出轨前夫

没防住亲爹“第二春”

欧阳女士和前夫是大学同学,毕业后不久结婚。婚房是欧阳女士父母用老房子动迁款买的,登记在杨浦区。后来前夫事业起飞,卖了杨浦的房子,贷款换了虹口区的大房子,产权登记在欧阳女士名下。

然而,前夫出轨了。孩子刚出生,欧阳女士选择原谅。但作为独生女的父母,怕了。万一再出轨、万一离婚,虹口区房子可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

于是,一场“确权诉讼”上演了。

十年前的“神操作”:父母起诉女儿女婿 确权70%份额

欧阳女士的父母将女儿、女婿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对虹口区房屋确权。结果:调解结案。父母享有70%份额,欧阳女士和前夫共有30%。

当时看,这招防住了前夫的野心,保住了父母的出资,给女儿留了退路。之后的日子也算安稳。欧阳女士和前夫又在浦东买了房,卖了虹口区房子(900万),拿800万元在浦东附近又入了一套。

再后来,前夫再次出轨,两人协议离婚,两套浦东房子归欧阳女士。

初恋一出现,亲爹要离婚分房款

父亲前两年参加老同学聚会,碰到了初恋情人,从此三天两头往外跑,现在逼着要和母亲离婚,还要分虹口区房屋的售房款

欧阳女士懵了。那房子十年前就卖了。调解书确权的事,父母从没主张过。不是已经过了三年诉讼时效吗?当年打官司是为了防前夫,不是真要让父母分产权啊。

律师解答

问题一:十年了,过时效了吗?

律师:没过。售房款分割是基于父母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物权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即使一直未变更产权,现在父亲依然可以主张售房款。

问题二:当年确权不是真实意思,能推翻吗?

律师:很难。虹口房子的来源是杨浦老房子,是父母出资购买,银行贷款也是父母偿还。调解协议内容符合常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

问题三:母亲不肯离,离得掉吗?

律师:拦不住。如果父亲坚持离婚,且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定判离标准,只是时间问题。

(来源:新闻坊、看看新闻Knews)

编辑:任诗音

统筹:胡锐 吴一凡

编审:覃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