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郝博搏 张博璇

实习生 古心悦 陈俊豪 翟子婷

静谧山林深夜频现魅影,沉睡古墓惨遭盗掘黑手。7月25日,湖北省襄阳市南漳县检察院检察官以案说法,提醒古墓葬是承载历史文脉的珍贵遗产,受国家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盗掘、破坏行为都将面临严惩。

2023年11月30日,以海子(化名)为首的一行6人,商议合伙盗掘曾家坪古墓,贩卖文物以非法牟利。一行人分工明确:有人下坑挖土,有人专门开车往返接送,还有人蹲在路口望风放哨。

几人趁着夜色埋头开挖,随着坑内土层不断松动,墓室上方石碑随时有坍塌伤人的风险,众人见状心生畏惧,不敢继续深挖,连忙收好全部工具撤离,但现场留下了大量作案痕迹。

辖区公安机关接到群众线索后迅速赶赴现场勘验取证,逐一摸排锁定团伙核心人员。2024年4月,该案移送南漳县检察院审查逮捕。阅卷核查时,一处细节引起检察官警觉:盗墓行动中,负责开车运送人员、工具的阿兰(化名)和在外望风警戒的南子(化名),虽未亲自掘土,但全程配合,属于本案共犯,却迟迟没有到案。

该院立刻启动侦查监督程序,督促公安机关对二人上网追逃。2024年5月、2025年12月,两名躲藏在外的“漏网之鱼”先后落网。

“我们主动收手不干了,怎么还能认定我们犯罪?”讯问过程中,几名被告人妄图钻法律空子,以期获得从轻处罚。提供资金支持和作案工具的主犯海子更是拒不配合、刻意隐瞒犯罪细节。办案检察官结合其作案经历、心理弱点定制讯问方案,层层攻破其心理防线。最终,海子坦白了犯罪细节,并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非法持有枪支的隐罪。

承办检察官介绍,海子等6人实施的撬挖、掘土等行为尚未对古墓葬主体结构造成实质性损害,亦未实际窃得文物,依法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为做到罚当其罪、罪责刑相适应,检察官对照各人参与程度、分工作用精准划分主从犯:牵头出资、组织策划、亲自挖掘的海子(化名)等四人认定为主犯;仅负责接送、望风,起辅助作用的阿兰(化名)、南子(化名)认定为从犯。

“虽没有挖出器物,但开挖盗洞会永久破坏墓葬原生埋藏环境,造成无法挽回的文化损失。”承办检察官联合县文物保护所工作人员面对面向6名被告人释法说理,促使其认清自身行为的危害,主动退缴文物修复赔偿金共计4.6万元。

2026年2月10日,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该盗墓团伙及非法持有枪支相关犯罪作出判决,6名被告人分别获刑一年七个月至三年八个月,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法律严惩。

承办检察官介绍,该院还联合县、乡镇政府、文物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压实各方文物保护监管责任。发动村民组建民间文物保护巡查队,开通文物违法线索“一键举报”专线和微信群,鼓励群众随时上报可疑盗掘行为。机制运行以来,已收到群众上报文物安全异常线索5条,风险隐患实现早发现、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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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