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村城镇化、村庄改造、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不少农户遇到房屋被拆除,却拿不到合理补偿的情况,很多人不清楚自家房屋是否在补偿范围内,面对不合理拆迁只能被动吃亏。根据国家征地拆迁相关法规,以下五类房屋遭遇拆除时,征收方必须依法给予补偿,即便普通农户没有特殊背景,也可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今天把详细规定和维权要点梳理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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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合法合规的自有住宅。

经过宅基地审批、具备完整建房手续,权属清晰的农村自建房,是农户的合法私有财产。不管是因公共建设、乡村规划进行征收拆迁,还是老旧村落改造,只要房屋产权合法,拆除时就必须按照当地征迁补偿标准,给予房屋价值补偿、搬迁安置补助,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无偿拆除农户的合法住宅。

第二类,2008年之前建成的老旧房屋。

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在此之前建造的农村旧房,受历史政策影响,很多房屋没有办理完整的规划审批手续,但属于农户长期居住的唯一住房。这类历史遗留老宅,不能简单按照违建处理,征收拆迁时应当结合房屋建成年限、实际居住情况,参照合法住宅给予相应补偿,不能一刀切无偿拆除。

第三类,尚未经过违建认定的房屋。

在拆迁实践中,部分征收方为压低补偿,直接将农户房屋定性为违章建筑,以此拒绝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违建认定必须经过法定调查、听证、文书送达等完整流程,没有经过正规违建认定程序,仅凭口头通知就判定房屋违建并拆除的,属于违规拆迁,农户有权主张房屋拆除的相应赔偿。

第四类,合法继承得来的一户多宅房屋。

农村一户一宅是基本原则,但通过继承父辈房屋形成的一户多宅,是合法合规的产权取得方式。很多农户继承老人老宅后,面临拆迁时,会被以一户多宅为由拒绝补偿。实际上继承所得的房屋产权受法律保护,遇到拆迁时,这类房屋同样可以正常享受拆迁补偿权益。

第五类,仅凭借卫星航拍图就判定拆除的房屋。

卫星航拍图只能作为房屋位置、面积的参考依据,不能单独作为认定违建、实施拆除的依据。征收拆迁部门仅依靠卫星影像,不实地核查房屋建成时间、居住用途、历史背景,就强行拆除房屋的行为不符合法定程序,农户可以留存影像、房屋建造相关证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索要合理的拆迁赔偿。

在这里也要提醒广大农户,遇到拆迁时,首先要确认房屋权属证明、建房相关材料,不要随意签署空白拆迁协议。如果遭遇强拆、不合理压低补偿、无偿拆除房屋的情况,第一时间保留现场照片、视频、沟通记录等证据,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自然资源部门、信访渠道依法维权。

国家出台拆迁补偿相关法规,核心是保障农民的居住权益,杜绝违法强拆、暴力拆迁,不让农户的财产权益受到损害。广大农村朋友一定要熟知这五类房屋的补偿规定,遇到不公对待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利益,守住自己的住房和财产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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