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
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
防汛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鉴于今年12号台风“红霞”将对清远市带来严重的风雨影响,根据《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决定于2026年7月26日0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为防汛Ⅱ级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严格落实三防工作责任制,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滚动会商,及时提升应急响应,落实江河洪水、山洪、地质灾害、水利工程和城乡内涝等防御措施,坚决果断提前转移危险区域群众,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清远发布编辑部
来源:清远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
编辑:杜燕
校对:郭晓琼
二审:谭清梅
三审:黄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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