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扎根乡村的农户而言,宅基地与自建住房,是家庭重要的资产依托。不少村民口中所说的宅基地确权“红本本”,正式名称为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不动产权证书。对于符合登记条件人群,这份证书能够明确房屋与宅基地使用权归属,在房屋继承、分户安置、征地补偿、房屋修缮等场景中,是重要的权属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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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不少农村群众形成固有认知,认为宅基地确权相关手续,只能够等待村委会统一组织办理。村里通知提交材料,大家再着手准备;如果村干部没有主动通知,多数村民便选择持续等候。在部分地区,村落集中确权工作推进节奏不一,材料流转周期较长,单纯被动等待统一办理,有可能出现资料信息登记偏差、档案搁置等情况。等到村民想要主动推进手续时,容易遇到历史权属纠纷、原始档案缺失等难题,处理起来耗费较多时间与精力。

在这里向广大农户客观说明:村委会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并不具备宅基地确权最终审核、登记发证的法定权限。村委会日常承担的工作,大多是协助收集农户基础资料、转达政策通知、组织村内公示、初步协调邻里土地矛盾,仅起到辅助配合的作用。想要稳妥推进确权登记工作,除配合村委开展相关工作之外,也可以主动对接三家核心主管单位,跟进业务办理进度。

一、第一个主管单位: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原国土所)

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是距离农户最近、负责宅基地权属实地核查的机构,也是确权流程当中优先对接的业务窗口。机构改革之后正式更名,不少中老年村民依旧习惯沿用旧称,前往办事咨询时,可以留意办公场所门牌标识,避免跑错办事窗口。

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前置环节,包含宗地权属核查、地块范围勘测、占地面积核实。自然资源部门工作人员会开展实地权籍调查,划定宅基地四至界限,核对宗地面积,比对宅基地原始审批档案。部分农户常会遇到邻里地界争议、房屋改扩建之后现状与早期档案不符、老宅缺少书面审批材料等问题,这类事项大多需要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到场实地核查。

不少农户有过这样的经历:向村委会反映宅基地边界纠纷,村干部只能从中开展民间调解,没有权限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官方勘测图纸,矛盾长期无法化解,确权工作随之停滞。遇到这类情况,农户可以主动联系属地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申请现场实地勘测,形成规范的宗地图、权籍调查表,为后续确权登记提供关键依据。

农户前往咨询前,可以提前整理现有资料:留存的老宅基地使用证明、建房审批材料、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本;房屋经过翻建、改扩建的农户,可准备房屋新旧对比照片,便于工作人员比对房屋现状与历史档案。

需要区分清楚,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主要开展实地调查、初审工作,测绘数据、宗地信息后续需要汇总上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归档。农户可以主动致电窗口咨询资料审核进展,不必单纯依靠村委会代为传递消息。

同时需要提醒,并非所有宅基地都能够顺利开展勘测确权。按照现行政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修建的房屋,权属争议长期未能化解的地块,在部分地区暂不满足确权登记条件,具体判定标准遵从属地相关规定。大家提前做好心理预期,不要抱有只要提交材料就一定能够顺利登记的想法。

二、第二个主管单位:乡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办公室)

很多农户容易混淆自然资源部门与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的职能边界。依据现行《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农村宅基地日常管理权限归属乡镇人民政府,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承接宅基地资格核验、权属认定相关业务。

简单梳理权责划分:农户是否具备合法使用宅基地的资格,主要由乡镇政府开展核验。工作人员重点核查几项内容:户主是否属于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否契合“一户一宅”相关要求、是否存在多处宅基地、建房行为是否占用管控土地。

不少历史遗留宅基地相关问题,需要由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牵头研判处理。举一些乡村常见情形:部分农户祖上遗留老宅,历经几代传承,缺少规范建房审批手续;部分村民早年迁出户籍,后续返乡定居,宅基地使用权资格存在争议。面对这类复杂历史问题,村委会仅能够登记相关情况,无法出具正式认定意见,最终认定权限归属乡镇人民政府。

不少农户容易踩一处误区:确权材料上交村委会之后,仅被动等候消息。大批量资料统一汇总上报时,个别档案信息填报失误、材料缺失,当事人很难及时知晓。建议农户提交资料之后,自行前往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登记备案,尽量留存资料提交回执,定期查询审核进度。一旦材料存在瑕疵,能够及时补充修正,减少来回跑腿的时间成本。

如果房屋存在超面积建设、手续不完善等情形,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也会告知对应的处置方案。符合补办手续条件的人群,可以按照指引补齐相关材料;暂时不满足确权登记条件的,工作人员也会说明具体原因,方便农户提前做好规划,避免长期盲目等待。在这里也要提醒,房屋超占部分能否妥善处置,各地执行尺度有区别,不能参照其他村镇的处理方式直接套用。

三、第三个主管单位: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前两家单位完成权属调查、资格审核工作之后,最终制作、发放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的机构,为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还有不少农户存在认知误区,认为确权红本本由村委会发放,实际上村委会没有制作、核发不动产权证书的法定资格。

宅基地确权证书官方名称为不动产权证书。证书信息录入、印制、盖章、发放全部由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自然资源部门完成宗地测绘,乡镇政府完成使用权资格审核,两套审核材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复核全部资料、完成村内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后,才会正式登记造册,制作不动产权证书。

部分地区出现一种普遍情况:前期实地调查工作已经完成,各项资料审核通过,但是证书迟迟未能下发。多数情况是不动产登记中心业务量较大,批量制证存在办理周期。如果长时间没有反馈,不必反复催促村干部,户主可以携带身份证件,前往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查询登记台账,确认是资料尚未移交,还是证书制作完成待分发。

还有部分农户,确权登记信息出现文字或者面积差错,例如姓名录入错误、宅基地面积登记偏差、四至描述有误。想要更正登记信息,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更正登记申请。村委会仅能够开具简单情况证明,无权直接修改不动产登记系统内备案信息。

农户拿到不动产权证书之后,建议第一时间核对页面信息。一旦发现登记内容和实际情况不符,尽快提交更正申请;间隔时间过久,相关档案资料、知情人员出现变动,信息更正难度会有所上升。

四、客观理清定位:村委会在确权工作中的角色,理性看待,不要过度依赖

客观来讲,村委会在确权工作当中具备相应辅助作用,可以协助村民收集资料、组织政策宣讲、调解邻里土地矛盾。但广大农户需要理清定位,村委会属于协助角色,并非确权登记的审批主体。

近些年不少村庄统一组织确权工作,村委集中收集资料,这种集中办理模式,能够给多数村民带来便利。不过集中批量办理同样存在短板,大量资料统一上报,整体审核周期偏长,部分带有权属争议、档案不全的疑难档案,容易出现搁置情况。

有几类人群,可以考虑主动对接三大主管单位跟进业务:第一类,宅基地存在邻里边界纠纷;第二类,老宅缺少原始审批档案,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第三类,房屋经过翻建改建,现状和早年备案档案不一致。

上述情形,建议农户主动对接主管单位,提交材料、跟进问题处理,单纯等待集中办理,有可能造成进度延缓。

同时提醒各位农户,警惕非正规渠道的不实宣传。网络上偶尔出现声称付费代办、绕过正规流程快速办证的信息,大多存在风险。宅基地确权有着清晰法定流程,不存在捷径,遇到此类宣传,建议保持警惕,谨防财产受损。不要轻信村里个别人员所谓内部渠道办证的说辞,一切业务办理走官方窗口。

五、农户自主跟进确权登记参考流程,建议保存

第一步,整理全套权属资料。户主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留存的老宅基地证明、建房批复文件、房屋实景照片;涉及继承、分户情形的农户,额外准备分户协议、房屋继承相关佐证材料。所有复印件建议提前多准备几份,办事时可以直接使用。

第二步,联系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预约实地勘测,确认宅基地宗地范围,协商化解土地边界矛盾。邻里之间尽量提前沟通,减少现场勘测时产生争执。

第三步,携带勘测形成的资料,前往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开展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一户一宅情况审核。

第四步,相关审核材料移交不动产登记中心,按要求提交不动产登记申请。

第五步,等待复核、村内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整套流程当中,农户可以自主跟进各个环节进度,不必全部委托村委会代办。每一次递交材料,尽量索要受理回执,留存业务窗口联系方式,方便后续咨询进度。

六、常见问题对应咨询部门,方便农户对照

邻里宅基地界限产生纠纷 → 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宅基地使用权资格认定、历史老宅手续补办咨询 → 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

不动产权证长时间未发放、证书信息登记有误 → 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

如果办事过程当中遇到流程不畅等问题,也可以拨打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馈相关情况。

不少农村群众日常习惯等候通知、统一安排,面对政务事项,倾向依靠村干部协调。但是宅基地确权和农户长期财产权益息息相关,不宜单纯被动等待。各地确权相关工作持续推进,部分地区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置标准,会随着时间推进产生调整。

对于符合条件人群,顺利拿到确权证书,宅基地相关合法权益能够得到法律层面保护。后续房屋征地补偿、子女继承房产、房屋修缮、分户规划建房,大多需要不动产权证书作为重要凭证。尚未完成确权登记的宅基地,一旦产生权属纠纷,维权过程会面临更多阻碍。

很多农户总觉得办证流程复杂,害怕独自跑部门,其实各个窗口工作人员都会告知所需材料,只要提前梳理好资料,办事效率会高出不少。不必一味等待集体办理,避免自身权益受到影响。

希望看到文章的村民,可以相互转告身边亲友。不必一味等候村委会统一安排,了解三家主管单位职能,主动咨询政策、跟进材料办理,尽早拿到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守护自家土地住房相关权益。

免责声明

本文内容为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政策科普内容,仅供农户参考学习,不作为正式法律意见与办事执行方案。各地宅基地确权实施细则、办理流程、部门权责划分存在地域差异,针对历史遗留宅基地问题的处置标准各不相同。农户办理确权业务,请以属地乡镇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官方答复为准。请勿轻信非官方中介代办确权、花钱加急出证等信息,防范各类诈骗风险。以上仅为部分地区政策整理,各地标准不同,具体以当地官方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