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狂
总以为“飙车炫技”很酷、很帅
这些自以为的“青春酷炫”
实则危险重重
稍有不慎
就会耍帅不成
反倒摔个“四脚朝天”
事件回顾
2026年7月17日,射洪公安接到网友反映称,天亿城市之星外有一小孩驾驶电动两轮摩托车炫技耍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接到网友反映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走访,很快核实到小孩身份信息为12岁男孩严某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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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民警在一中队会议室对小孩及其母亲杨某进行了批评教育。现场,民警仔细询问查看了小孩伤势,结合案例深入讲解了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危害性,明确告知孩子目前未达到法定驾驶年龄,严禁驾驶电动车;同时叮嘱家长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日常管理,绝不能将车辆交由未成年人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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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耐心教育,孩子和家长均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当场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绝不再犯。
未成年人请注意
1.未满12周岁不得驾驶自行车上路;
2.未满16周岁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
3.未满18周岁不能申领机动车驾驶证,不能驾驶机动车(小轿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二轮摩托车等)上路;
4.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遂宁公安提醒广大家长
马路不是赛车场
更不是炫技、耍酷的地方
务必重视未成年人外出交通安全
切实履行监护责任
加强日常监管和教育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共筑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遂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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