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张元龙 大案经典
近几日,团队成员在沈阳调查取证。
沈阳的侯女士从家中搬出几大箱,近十年来经手的天津某直销企业自己团队的会员采购、传送资料、公司发货、物流配送,后勤跟踪与保障,及时反馈终端消费者信息,对不合格或消费者有意见的产品及时更换或退货的单证、单据、送货单和物流资料。
侯女士怎么也不明白,自己做了十几年天津某公司的直销企业会员,怎么就成了徐州贾旺区传销活动罪的嫌疑人?
中国的直销企业是由商务部颁发牌照,取得直销经营许可证,接受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严格的法律监管,以商品的销售业绩与导向作为企业目的和公司创造收益模式之企业。
自2019年“权健”案后,中国的直销企业经历过一次监管大洗牌和合规“自查自纠年”。
之后,仍保留直销牌照的企业坚守合规经营高压线,全力防范走向传销的偏离、走歪。
本团队受托经办此案,是天津某直销企业在江苏徐州邳州发生了退货拒绝退货事件,导致案件发生。发案源头是:徐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邳州地域的天津直销企业团队定性为涉嫌传销。
但办案单位对传销活动的调查不能扩大打击面,加大执法范围,否则,有借机“趋利性”执法之嫌,违反《民营经济促进法》。
办案单位“以案加案”额外延伸至东北辽宁沈阳的近10个团队,将10位团队长列为犯罪嫌疑人,翻他们十几年来的旧账,每人计约1000万至1800万元不等违法所得,让犯罪嫌疑人夙夜难眠,人心惶惶。
但是,十几年来都是合法的,为什么现在才说是传销?难道十几年来沈阳的市场监督管理局?沈阳地区的公安机关就不懂执法吗?
更重要的是,天津的直销企业没有受到影响。
据说,徐州的公安去到天津执法不受欢迎,不被买账。
很显然,直销企业没事,直销企业的团队与会员就没事。
因为会员完完全全是依托直销企业的软件、模式进行销售商品的,没有增项及其他情形。他们是高度捆绑的一个整体,如同“一棵大树”,不可能把树根、树干和树茎分开切断来执法。否则,逻辑上不通,因果关系也不对。
这次,当事人及家属花费了很多的时间与精力,把计酬依据来源于销售业绩的单证、单据搬出来。因里面很多是复写纸,复印起来有些困难,在打印店反复沟通下同意复印,成千上万页。并就部分电子单据在公证处做公证。
订货单及发货单清楚证明了时间、地点、人物、编号。沈阳的嫌疑人作为天津直销企业的会员,都是在做实实在在业绩,以业绩作为计酬依据,而不是以公安记录轻易下结论的以人员数量作为计酬依据。
沈阳的团队和邳州案的团队不一样。
对案件的定性是办案单位的权力,但权力的行使应慎之又慎,重调查研究,重客观事实,否则很轻易就伤害到民营经济及民营企业家。
2026.7.23
责任编辑:易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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