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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要求,保证换届工作顺利开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中共中央纪委机关、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员会联合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明确了“十严禁”的换届纪律规定,即:严禁结党营私、搞小圈子,严禁搞投机钻营、结交政治骗子,严禁拉票贿选,严禁跑官要官、买官卖官,严禁违规干预、说情打招呼,严禁个人说了算,严禁“带病提名”、“带病提拔”,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弄虚作假、跑风漏气,严禁干扰换届。对违反换届纪律规定的,一律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为有效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反映违反换届有关情况和问题。
换届纪律监督举报方式
乌兰察布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换届第二督查指导组
电话:13284814823
通信地址:丰镇市财政局后楼(邮编:012199)
丰镇市纪委监委
电话:0474-12388
通信地址:丰镇市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012199)
中共丰镇市委员会组织部
电话:0474-12380-03
通信地址:丰镇市委组织部干部二室(邮编:012199)
中共丰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丰镇市委员会组织部
丰镇市监察委员会
2026年7月26日
来源:中共丰镇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丰镇市委员会组织部 丰镇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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