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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工人日报)

本报讯 (记者郜亚章) 为筑牢矿山安全防线,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近日,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联合应急管理厅、自然资源厅、能源局以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印发《煤矿安全生产“十条”规定》《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十条”规定》(以下简称“双十条”),紧扣矿山各类重大风险和关键管理环节,以无弹性、可量化的硬性要求,用制度防范遏制矿山重大事故。

“双十条”全面压实矿山企业主体责任,覆盖了从生产建设、人员入井、灾害治理到外包管理、停产停建、汛期应急的全流程。明确了企业不可触碰的安全红线,推动企业将隐蔽工作面、监测数据造假、违规分包等重大风险隐患彻底“清仓见底”。

同时,“双十条”条款内容紧扣瓦斯爆炸、透水、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非法盗采等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事故风险,将管控的标准明确化、刚性化,全链条覆盖人员管理、重大危险作业、应急处置等关键环节。

在健全完善矿山安全治理体系方面,“双十条”将智能远程监管、外包队伍管控、第三方技术机构监管等要求落到实处、细化落地,根治安全监管“宽松软”的顽疾,激活企业自主管安全、主动防控风险的内生动力。

为推动“双十条”落地见效,内蒙古将开展高风险专项整治、构建矿山智能化远程监管体系、严格执行外包工程报备制度以及完善安全监管机制,持续强化矿山安全监管,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