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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看守所地址|电话|位置|地图|导航|乘车路线|律师会见

襄城县看守所地址:襄城县龙兴大道与东灵县(238省道)交叉口向西1.3公里。

▼导航:襄城县岗刘村

▼襄城县看守所家属委托律师会见电话:15824811815

▼乘车路线:襄城县长途汽车站乘坐襄城101路公交车到八七路首山大道口站转襄城3路公交车到岗刘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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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要永辉律师,襄城县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咨询热线: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办理了大量案件,擅长办理刑事辩护、刑事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死刑辩护、申诉控告、正当防卫、防卫过当、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擅长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执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办案技巧。胜诉率高、收费合理,以专注、专心的服务理念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勤奋、敬业、务实,突出的业绩、良好的职业道德,赢得了委托人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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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诈骗罪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准确把握欺诈性的"套路贷"以及"套路贷"犯罪的罪名适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意见》)的规定,"套路贷"不是一个严格的法律概念,而是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或迫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或变相"借贷""抵押""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等方式形成虚假债权债务,并借助诉讼、仲裁、公证或者采用暴力、威胁以及其他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的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概括性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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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路贷"具有三个特点:一是行为目的非法性;二是债权债务虚假性;三是"讨债"手段多样性。其中,非法占有目的是"套路贷"的本质特征,也是区分"套路贷"与民间借贷的界限以及认定此罪与彼罪的关键。"套路贷"不是某一特定罪名,《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意见》第4条对于"套路贷"犯罪案件的罪名适用问题作了提示性规定。"套路贷"犯罪在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客观上行侵财之实,由于犯罪手段、行为方式各有不同,实践中需要根据行为人非法取得他人财产的具体手段、方式,依照《刑法》有关犯罪的构成要件具体确定罪名。对于未采用明显的暴力或者威胁手段,主要靠"骗"取得被害人财物的"套路贷",一般以诈骗罪论处。同时,实践中实施"套路贷"的手段经常变换,还有可能构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虚假诉讼、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抢劫、绑架等多种犯罪,要注意根据具体案件事实,区分不同情况,依照《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确定罪名和罪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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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刑法》另有规定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1)《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属于普通诈骗犯罪。本条关于"本法另有规定的",是指有关金融诈骗犯罪的规定。因此,对《刑法》已经设立新的罪名的行为,就不能再按照本条规定的诈骗罪论处。

(2)根据《刑法》第210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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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根据《刑法》第300条第3款的规定,对于"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骗财物的",应当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如您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请致电要永辉律师:15824811815。要永辉律师执业十五年以来专注于刑事辩护,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熟悉襄城县看守所会见流程,熟知襄城县公检法办案程序,可以为羁押在襄城县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律师会见、取保候审、无罪辩护、缓刑辩护、罪轻辩护、申诉控告、上诉再审等各类刑事辩护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