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税务报)

转自:中国税务报

陈怡霖 高俊

7月3日,新加坡知名餐饮店明辉田鸡粥海鲜煮炒店的经营者、现年49岁的布托诺因涉嫌逃税和洗钱被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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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与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联合调查后提起诉讼。目前,布托诺共面临蓄意逃避缴纳所得税、逃避货物和劳务税注册义务、未按规定留存经营记录以及洗钱等多项罪名指控。发起诉讼当天,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与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联合发布新闻稿披露了案件详情。

涉案餐厅位于新加坡芽笼19巷,自2004年开业以来,凭借特色菜品积累了良好口碑,曾在2018年和2019年连续获得米其林必比登推介。

然而,餐厅光鲜亮丽的招牌背后,隐藏着长达9年的逃税行为。根据税务部门披露的消息,2016年—2024年,明辉田鸡粥海鲜煮炒店的实际营业收入共计1124.4万新加坡元(1新加坡元约合5.25元人民币)。为了逃税,布托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仅申报了152.5万新加坡元的营业收入,隐匿了971.9万新加坡元的应税营业收入,导致197.8万新加坡元的所得税税款流失。

根据新加坡《所得税法》第96条,故意隐瞒应税收入、提供虚假纳税资料构成逃税,一经定罪,须缴纳所逃税款3倍的罚款,并可单处或并处最高1万新加坡元罚款及3年以下监禁。鉴于布托诺长期虚假申报并刻意隐瞒营业收入,其行为已经属于税务欺诈,或将适用《所得税法》第96A条的加重处罚条款——伪造账簿、以欺诈手段逃税的,须缴纳所逃税款4倍的罚款,并可单处或并处最高5万新加坡元罚款及5年以下监禁。

除逃避缴纳所得税外,布托诺还通过少报门店营业收入,刻意规避达到货物和劳务税的注册门槛。在新加坡,经营主体若连续12个月应税营业总额突破100万新元,或合理预估未来一年将达标,就必须依法进行货物和劳务税注册。

布托诺作为个体经营者,其名下所有项目的营业额需合并计算,少报收入的行为正是为了将账面数字压在货物和劳务税注册门槛之下,从而逃避税务登记与纳税义务。检方指出,即便商户从未向食客单独收取过该项税费,但只要商户营业额达标,就必须主动注册并足额补缴往期欠税。布托诺涉嫌逃避缴纳货物和劳务税179.7万新加坡元,再加上所得税欠税,两项欠税合计约380万新加坡元,违法金额触目惊心。此外,布托诺还被指控未按规定留存5个纳税年度内的交易凭证与经营账簿,这进一步加重了其违法情节。

本案由新加坡国内税务局与警察部队商业事务局联合开展调查。布托诺共面临3项涉及洗钱的罪名指控,检方指控其持有、保有的部分资产来源于逃税的违法所得。

执法人员在行动中查获了约246万新加坡元现金,同时查实布托诺名下持有兰博基尼跑车、位于实龙岗花园的独栋有地住宅等高价资产,这些资产均被检方指为犯罪所得。

值得关注的是,本案反映出近年来新加坡执法部门从严追踪金融犯罪赃款、追查有形奢侈资产的做法。根据新加坡《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任何人隐匿、伪装、转移、取得、持有或使用犯罪所得均构成洗钱罪,犯该罪者将被处以最高50万新加坡元的罚款,或最长10年监禁。

目前,布托诺已缴纳40万新加坡元的保释金,并已获准保释。本案将于今年8月在新加坡国家法院再次开庭审理。

新加坡国内税务局在公布案情的新闻稿中,同时发布了逃税风险警示,重申该局对逃税行为持零容忍态度,逃税者将面临严厉处罚,涉案人员将直接被移送法庭。同时,该局也鼓励纳税人主动自查自纠,纳税人若自行发现往期收入错报漏报并主动更正申报,可认定为从轻情节,将依法减轻处罚。这传递出新加坡税务部门“从严监管,但为改过自新留出口”的信号。

为发动社会监督力量,新闻稿中还介绍了新加坡涉税违法举报的激励机制。凡提供有效违法线索及佐证材料、协助税务部门追回流失税款的,举报人可按实际追缴税额的15%申领奖励,单笔奖励上限为10万新加坡元。具体奖励金额由税务部门结合案件追缴成效核定,举报人身份信息全程严格保密。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6年7月27日B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