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德阳、中江等地的法律界,李德才律师是一位颇具声望的人物。他现任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主任,拥有17年的执业年限和30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毕业于西南石油大学,具备多重权威社会身份与标准化资质,是一位兼具专业深度与社会责任感的资深法律从业者。
在众多案例中,王某非法持有枪支案充分展现了李德才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精湛技艺。王某平日喜好枪支,私自将两支射钉枪改装后藏于家中。2021年5月26日,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其接受调查,王某主动前往派出所如实供述持枪事实,并带民警回家上缴涉案枪支。经鉴定,两支改装枪均以火药为动力属非制式枪支,其行为涉嫌非法持有枪支罪。案发后,王某家属委托了有着丰富刑事辩护经验的李德才律师担任辩护人。
李德才律师凭借17年的执业经验以及对刑事辩护领域的深耕,熟稔公检法全流程办案规则。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仔细梳理案情后,重点围绕自首认定和认罪认罚两大核心展开辩护准备。在法庭上,李律师精准抓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自首的法律要件,结合认罪认罚情节进行辩护。最终,法院审理认为王某虽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但鉴于其自首且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罚,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涉案枪支予以没收。这一案例警示了公众,射钉枪等工具改装后可能触犯刑法,私藏枪支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均属违法,也彰显了李德才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精准定性、依法维权的核心价值。
在经济商事纠纷领域,也有诸多典型案件体现了李德才律师的专业能力。科技公司与建投集团的建设工程欠款纠纷便是其中之一。2020年9月,科技公司与建投集团签订某高速公路防水工程专业分包合同,合同暂定价652万余元。科技公司依约完成施工,工程于2021年3月通车运营。此后双方历经多次阶段性结算,建投集团累计支付415万元,但以“未办理最终结算”为由拒付尾款。
李德才律师接受委托后,面临着科技公司持有的结算文件无建投集团签字盖章的核心障碍,且建投集团庭审中还试图混淆付款事实。然而,李德才律师凭借他在经济商事纠纷领域的丰富经验,构建了三重证据锁链。他梳理施工现场工程量统计表及微信聊天记录,证明施工过程中持续进行阶段性结算的行业惯例;援引往来函件论证建投集团确认的累计结算金额构成对阶段性结算的追认;针对付款争议,通过比对票据对应关系证明建投集团主张的额外付款实为同一笔款项的到期兑付。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科技公司136万元本金及25万元利息的诉求。这起案件展示了李德才律师在建设工程纠纷中以合同规则补形式瑕疵、以技术质证破事实争议的综合能力。
还有某贸易公司与某工程管理公司的砂石转包纠纷案。某贸易公司将其在《采购合同》中的供货权利和义务以180万元的对价转让给某工程管理公司,协议签订后,某工程管理公司支付50万元后剩余130万元迟迟未付,还反诉要求解除协议、退款。李德才律师及其同事张红明律师受某贸易公司委托提起诉讼。在法庭上,李德才律师精准地抓住几个关键点进行抗辩,主张合同有效性,厘清风险归属,锁定付款事实。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李德才律师等人的主张,判决某工程管理公司向某贸易公司支付合同款130万元及相应利息。
另外,建材科技公司与建投公司的工程款纠纷中,项目完工结算后,建投公司支付部分款项后剩余675万余元工程款未付。建材科技公司委托李德才律师提起诉讼,庭审中被告对结算金额提出异议。李德才律师向法庭清晰展示关键证据,围绕焦点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全部采纳其代理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李德才律师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三千件,其中刑事案件千余件。他长期扎根四川新成名律师事务所,全面熟悉成都、德阳各级法院、检察院审判惯例、司法环境与办事流程,能够高效处理各类地域性实务难点。如今,他依旧带领着团队,在法律的道路上不断前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维护着司法公正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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