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杭州用实际行动让社会保障“再升温”。
近日,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2026年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今年8月1日起施行,全面上调全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以及孤儿、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等社会救助标准。
此次调整精准聚焦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
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市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1310元上调至1320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由每人每月2370元上调至2479元。
在儿童福利保障方面,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3470元,社会散居孤儿(含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2776元。
此外,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其他困境儿童生活补贴标准也分别上调至每人每月728元和437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低保、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患重病、患罕见病、三级四级精神(智力)残疾儿童,其生活补贴将参照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补差发放。
据悉,此次标准调整适用于杭州市特困人员、孤儿、困境儿童及低保家庭成员。
关键词解释
低保:指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救助制度。
特困人员: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孤儿: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包括福利机构养育的孤儿和社会散居孤儿。
困境儿童:指因家庭贫困、自身残疾患病、家庭监护缺失等原因而陷入困境的未成年人,包括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儿童等。
橙柿互动·都市快报 记者 诸芸
编辑 肖旭
审核 毛迪 邵宇峰
校对 王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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