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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这里是朔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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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关于提高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自7月1日起,全市各县(市、区)城市低保标准统一每人每月增加60元,月人均保障标准达到685元。提标后,朔城区平鲁区达到每人每月708元,山阴县、怀仁市达到每人每月682元,应县右玉县达到每人每月669元。全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保障标准全面上调,惠及8万余名困难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