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2011年5月3号中午,牛亚华去她姐家敲门。

好几天打不通电话,手机座机全没人接。

她姐有肾衰竭,隔天就得去医院透析,从来没这么长时间不露面。

叫了开锁师傅,门一撬开,一股血腥混着腐臭的味道直接冲出来。

卧室床上躺着她姐,皮肤发黑,身体肿得老高,喉咙上横着一道大口子,血把床单都浸透了。

开锁师傅拔腿就跑,钱都没敢要。

牛静华53岁,台北人,离异多年,子女不在身边,一个人住。

看着挺普通,其实是隐形富婆。

整栋八层楼全是她的,中山区还有好几处房产出租,光收租一个月就超过10万新台币。

人低调得不行,出门就骑个电动车,同事没一个知道她这么有钱。

警察进屋一看,门窗全是从里面反锁的,没破坏痕迹,也没打斗痕迹。

死者身上没抵抗伤,衣服穿得整整齐齐。

手机不见了,但抽屉柜子没被翻,首饰现金都在。

最瘆人的是她右手下压着个白枕头,上面有三个用血写的字。

第一个是“陈”,后面俩字被涂抹过,勉强能认出第二个是“腾”,第三个是个弓字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警察一开始以为是陈腾弘,牛静华的前男友。

这人欠了一屁股赌债,案发前两天还带着黑社会去医院堵牛静华要钱,被骂得狗血淋头赶走了。

案发当晚他在牛静华家附近的洗衣店洗衣服,楼下租客说前几天见他在附近晃悠。

他还跟朋友吹牛,说要干件大事让警察出丑。

案发后他跑庙里求签去了,身上一直揣着符。

警察把他铐回局子,他看见尸体照片直接就哭了,说是我杀的。

但一查时间对不上。

法医说死亡时间是晚上8点半到9点半,他那会儿手机信号在新北市中和区,离这儿10公里,监控也拍到他人在那边。

洗衣店老板说他7点多送来的衣服,干干净净没血迹。

他说认罪是因为吃了太多安眠药,脑子不清醒。

人不是他杀的。

那个血枕头上的名字,是凶手替他写的。

警察把楼下的监控翻来覆去地看,发现9点27分有个男的出现在画面里。

穿着黄黑相间的雨衣,戴着雨帽,脚踩洞洞鞋。

那天根本没下雨。

10分钟后他又出现在另一个方向的监控里,走了。

这人是谁?

牛静华前男友陈腾弘从审讯室出来,路过录像分析室,探头看了一眼,脱口而出:这人应该是黄药师吧,长庚医院的黄南金医生,这件雨衣我见他穿过,他是牛静华的私人医生。

黄南金根本不是什么医生。

就是在医院推销中药材的无照药贩,因为给牛静华调理身体认识的。

牛静华吃他的药觉得管用,越来越信他。

他从私人医生混成了蓝颜知己,帮她煎药做饭陪她聊天,对她言听计从。

时机一到,就跟她说投资股票稳赚不赔。

牛静华给了他500万。

不到两年全赔光了。

又给了300万。

又赔光了。

案发前一个月又借了300万。

加起来800多万。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4月29号下午,牛静华打电话让他把当月40万转到她账户。

他说没钱。

晚上他就去了她家。

带了一瓶药酒,里面掺了三种镇静安眠药。

牛静华喝下去,睡死了。

他从抽屉里摸出一把美工刀,走到床边,先在她脖子上试了两刀,割得很浅,血没怎么流。

然后他站在她左边,刀从她喉咙右侧划向左侧,一道10公分长、4公分深的口子,直接把气管割断了。

她连挣扎一下都没有,醒不过来。

接着他抓着她右手食指,蘸着她伤口上的血,在枕头上写她前男友的名字。

陈腾。

他把第三个字涂花了,故意只留个弓字旁,让警察自己去猜。

他把现场痕迹清理了一遍,拔了座机线,拿走她的手机和美工刀。

出门骑车去了一个骑楼,从后备箱拿出那套雨衣换上,又回到她家门口敲门,没人应,他才放心。

他把刀片折断丢进下水道,刀柄扔进垃圾桶。

手机拆了,电池分批扔掉。

沾血的汗衫扔了,鞋扔了,裤子也扔了。

然后,他还给她手机打了个电话。

后来被抓到警局,是他老婆陪着来的。

他先跪下来抱着老婆哭了有好几分钟,才跟警察说,我告诉你们怎么回事。

他说他把刀放在牛静华脖子旁边比划,下不了手,不小心碰到她,她以为是蚊子,一巴掌拍下去,拍在刀背上,就把自己喉咙割开了。

他在三个不同地方说了三个不同版本,每个版本都是她自己不小心弄死的。

法医的毒理报告啪啪打脸。

她体内有三种安眠镇静药,全是他下的。

胃里有酒精,她以前从不喝酒。

脖子右侧那个致命伤,伤口走向显示凶手是站在她左边用刀的,他却说他站在她右边。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他说她挣扎了,但她身上连个抵抗伤都没有。

他说她用手捂住了脖子,但她手掌上几乎没血。

他最后还是认了。

下药,趁她睡着割开喉咙,用她的血伪造遗言嫁祸前任

欠了800多万还不起,就把债主杀了。

她借给他儿子结婚的钱都不算利息,他平时手头紧她从来没打过折扣。

判了无期。

我到现在都忘不了那个血枕头。

杀完人,清理完现场,把刀片扔进下水道,把手机拆碎,把雨衣丢路边。

这些做完,他还有最后一件事。

把那只已经冷透的手抓起来,蘸着她自己的血,一笔一划写下另一个男人的名字。

不是乱涂,是工工整整地写。

他用了她的血。

这事想想都让人后脊背发凉。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