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国企内退并非“裁员风暴”,而是结构优化

| 环球通信|

通信行业最具影响力自媒体

某重型装备央企一则公告引发广泛关注——"对部分员工实行内部退养政策",一次性计提辞退福利,预计减少2025年度归母净利润1.7亿元

2026年5月,某央企控股子公司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披露了又一个可核实的微观案例:公司根据相关法规出台内部退养政策,以政策发布时66名符合内退条件的员工为基数,确认1325.67万元职工安置及内退相关一次性费用,目前人员安置各项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两个时间节点、两组数据,勾勒出2026年央企"内退"话题的真实底色:一边是全员劳动生产率创历史同期新高,一边是个别央企通过内退优化人员结构的实质性操作。喧嚣的"内退潮"叙事之外,真相究竟如何?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一、制度原点是一部仍在施行的1993年国务院令

要理解2026年的"内退",必须回到法律原点。内退的直接依据是1993年4月20日国务院签发的第111号令——《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该法规至今仍然有效,第九条原文为:

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已经实行退休费用统筹的地方,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第十一条进一步明确:"按照本规定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关键的一点在于:内退不是劳动关系终止,而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这与"裁员""协商解除""买断工龄"在法律性质上完全不同。网络上流传的"五条都不能少,还须劳动部门备案"说法,在111号令第九条原文里并非该条的强制要件组合;更严谨的表述是, 本人申请 + 企业领导批准是法条明文规定的两个核心动作,整个过程必须基于职工自愿,企业不得强制。

二、2026年央企底色:全员劳动生产率创历史同期新高

判断"内退"是否成"潮",首先要看央企整体经营的基本面。

2026年7月21日,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负责人研讨班披露的最新数据:2026年上半年中央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76.2万元/人,同比实现明显提升,创下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回溯到2026年1月28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国资委副主任庞骁刚明确提出2026年中央企业高质量发展目标——"两个确保、两个力争":确保增加值持续增长,力争与国家GDP增速相匹配;确保"一利五率"经营指标(利润总额、营业收现率、净资产收益率、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资产负债率)稳中向好,力争总体优化。

这组数据透露出两层含义

一方面,央企整体经营基本盘稳健。2025年中央企业资产总额突破95万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5万亿元,"十四五"时期全员劳动生产率从每年每人的59.4万元增长到83.6万元,年均增速达到7.1%。这从根本上否定了"央企大面积亏损被迫裁员"的臆测

另一方面,"全员劳动生产率创历史同期新高"这一指标的背后,是国资委对央企提质增效的硬约束。当产出效率要持续提升、而人员规模不能同比例扩张时,优化人员结构就成为必选项。而内退,是在111号令框架内最温和的结构调整工具。

三、央国企圈最常见的四个常见误读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误读一:内退 = 裁员。

正解:内退是劳动关系存续下的岗位退出,企业须继续发生活费、缴社保,工龄连续计算,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正式退休。

误读二:所有大龄央企员工都会被内退。

正解:必须本人自愿申请 + 企业领导批准。距退休不足5年是法定门槛,但不是自动触发。

误读三:内退生活费有"全国统一标准"。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正解:111号令仅规定"由企业发给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底线是省级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各地、各企业实际标准不一,任何"原工资60%—80%"的全国统一说法都缺乏依据。

误读四:央企内退已经形成席卷全行业的"潮"。

正解:目前可查的央企层面公开案例主要是前述某重型装备央企及某央企控股子公司,国资委未发布全口径内退人数。"潮"更多是舆论感知,不宜夸大为全行业普遍现象。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站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的关键时期回望,"内退"两个字的背后,是中央企业提质增效、优化人员结构的一个制度化工具,而不是突发性的"裁员风暴"。

从1993年国务院111号令奠定法律框架,到2025年央企全员劳动生产率提升至81.1万元/人,再到2026年初中国一重公告"对部分员工实行内部退养"、上海邮政配套出台《职工内部退养管理办法(试行)》——这条线索一以贯之的逻辑,是在法治轨道上将人员结构调整做得更平稳、更有序、更可持续

国企改革是要"办实事",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有效实现提升效益、效率的改革目标。在这一进程中,每一位职工的合法权益都应当得到充分保障,每一条法定程序都应当得到严格遵守。

对于舆论场上的"内退潮"叙事,我们不妨多一分冷静:它的规模、节奏和影响,需要以国务院国资委和相关央企未来发布的权威数据为准。在那之前,任何具体的数字和"潮"的判断,都应被视为未经核实的推测。

而对于身处其中的央企职工,最务实的建议是:以所在企业正式下发的《内部退养管理办法》当地人社部门的解读为准,不轻信自媒体流传的"全国统一标准"。内退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必要时可咨询劳动仲裁部门或专业律师——这既是维护自身权益的理性选择,也是国企改革在法治轨道上稳步推进的应有之义。

以 草 根 记 录 通 信 时 代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作者 :资深分析师|特约撰稿人|新媒体专栏作者|手机评测专家

环球通信

通信行业最具影响力自媒体

回复 “目录”查文章编号,回复相应数字看对应文章

百万名博有态度的原创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