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德琳·史密斯这案子,在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国,那就是顶流的八卦。
1857年春天,她被控谋杀。
这姑娘家世太硬了,生在格拉斯哥建筑世家,她爸是名建筑师,外公更是新古典主义的大师,格拉斯哥皇家交易所就是老爷子设计的。
17岁从伦敦女子学院毕业回苏格兰,彻底野了。
一晚上赶5场舞会,街上瞎逛不用监护人跟着,那股子傲劲儿,一般的体面小姐真比不了。
19岁那年,她撞上了埃米尔·朗热利。
这男的30岁,泽西岛一个苗圃匠的儿子,在格拉斯哥当仓库保管员,一周挣10个先令,住工人区的破公寓。
但他会包装,在巴黎混过几年,一口法国腔,风度迷死人。
靠着这点在教堂、植物园勾搭了不少中上阶层的女人。
为了认识玛德琳,他绕了大弯子,最后在大街上拦住她和妹妹,逼着熟人给做了介绍。
从1855年春天开始,玛德琳给他写信。
那信里透着的,全是被人牵着鼻子走的味儿。
他在信里教她怎么跟她爸摊牌,她回“我会非常坚决”。
他让她保密,她回“不要向任何人提起我的名字,我将信赖你的荣誉”。
他指责她爱得不够,她引诗句“我为何要羞于承认我爱,是爱统治着上天的国度”。
她叫他“咪咪”,他叫她“妻子”。
俩人私订终身,约好1856年9月结婚。
她爸知道后放话,宁愿看女儿进坟墓也不嫁这穷小子。
玛德琳写了分手信,还了照片和链子,祝他幸福。
他没回。
不到一周,她又写一封:“看在上天分上给我写信,哪怕只是一行字。”
他回的那封信,草稿后来成了法庭上的重磅炸弹。
他质问她玩弄感情,强调自己名誉受损,暗示她必须认账。
那句“如果我把你写的信送给你父亲阅读,你认为他会允许你违背你的承诺吗”,直接把玛德琳拿捏死了。
从那以后,她再没提过分手。
1856年6月6号晚上,在罗瓦林别墅的花园里,俩人发生了关系。
她后来写信说:“我昨晚一点也没流血,但夜里疼得厉害。”
埃米尔回得真够损:“每个失去童贞的女人都一定会流血,你一定是在其他时候这样做过,试着回忆你是否曾在清洗时伤到自己。”
这话一出,玛德琳彻底成了他手心里的玩意儿。
她的信越来越短,越来越慌,写“我没有理由,我从未像现在这样沮丧,因为我看不到未来有任何光明”。
那年秋天,她爸给她介绍了正经对象,富商威廉·米诺克。
米诺克常来家里,社交圈都传俩人要订婚。
她起初在信里轻描淡写,说这是谣言,只是因为他租住楼上才认识。
后来话风变了,夸米诺克“非常讨人喜欢”,甚至开始挑剔埃米尔“头发太长不好看”,还追问他以前的情史。
发现他年薪只有50英镑,她之前一直以为有100。
她的未来规划里,早没埃米尔这号人了。
1857年1月28号,米诺克求婚,她答应了。
怎么跟埃米尔开口?她拖了几天,写了封绝情信:“我曾确实真诚地爱过你,但已不再,信我你作为绅士的荣誉,勿透露过往。”
埃米尔沉默了,这是他的杀手锏。
玛德琳崩了,连写三封信求饶:“埃米尔不要逼我去死,我会疯的,莫把信交予父亲,否则家丑外扬,我将离世,死亦甜蜜。”
甚至撒谎说“目前无任何婚约”,只求稳住他。
她让男仆去药房买氢氰酸,药剂师没卖。
后来俩人短暂和好,他依旧半夜在她窗下徘徊。
她写信关心:“我想你生病是因归途太晚,下次走前吃个面包。”
2月21号,她第一次买砒霜,毒物登记簿上签了字,理由是“花园及乡间别墅灭鼠”。
店员提醒法律要求掺着色剂,她问“为何不能是纯白?”
第二天晚上,埃米尔急性腹痛,卧床一周,说要去温泉疗养。
3月6号,她第二次买砒霜,理由还是“杀老鼠”。
她跟埃米尔说别去疗养,因为全家包括米诺克都要去。
3月18号,她第三次买砒霜,告诉店员之前的剂量“杀鼠甚效”。
她在伦敦上学时听过老师说瑞士登山者服砒霜改善呼吸,法庭上却辩称是溶水涂脸美容。
那老师出庭作证:“我从未跟她说过这种话。”
3月20号,她给埃米尔写最后一封信:“吾爱为何未见我?明夜同地再候。”
3月22号晚,埃米尔回格拉斯哥,去了她窗外。
次日凌晨腹痛如绞,敲开房东门,医生赶到时已无力回天。
临终前他说:“即便她毒杀我,我也原谅她。”
解剖结果,胃里检出致死量砒霜。
玛德琳被捕。
爱丁堡高等刑事法院开庭,数百封情书当庭诵读,全英报纸连篇累牍。
辩护律师称无直接证据证明当晚相见,砒霜无着色剂,埃米尔有自杀倾向。
警方证人说那晚在布莱斯伍德广场巡逻,未见徘徊者。
房东证其九点后出门。
陪审团不到半小时裁定:第二项、第三项指控未证实。
苏格兰这判决有意思:我们认为你干了,但没证据。
玛德琳走出法庭,没掉一滴泪。
后来她嫁了个画家经理人,搬伦敦,生俩娃,活到九十多。
她爸从此退出格拉斯哥社交界。
米诺克另娶他人,成了商业巨擘。
她后半生绝口不提这茬。
那些信还锁在档案馆里。
她在信里写过一句最假的谎话:“我相信你日后会幸福,觅得比我更般配之人。”
这事搁现在看,那姑娘一开始是被那点浪漫和小资情调迷了眼,后来发现现实差距太大,想抽身又抽不出,被那男的拿捏得死死的。
最后那几步,买砒霜的理由编得漏洞百出,法官和陪审团心里跟明镜似的,但没实锤,只能放人。
不过这“没证据”的判决,比直接定罪更诛心,等于把她钉在了耻辱柱上,一辈子抬不起头。
她活到九十几,心里那道坎,估计到死都没过去。
对此,你们有什么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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