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茉莉姑娘,一名回族的共产党员,非常感谢大家对于我之前投稿内容的支持与讨论。今天想谈谈观看回族女博主西北女子小霞(B站账号:西北女子小霞 ,抖音账号同名)视频后的深刻感悟——宗教极端思想如何吞噬人性。
西北女子小霞,是02年的宁夏回族姑娘,2020年考上宁夏师范大学思想政治专业后退学,现与汉族爱人结婚生女,并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揭露和批判教族捆绑,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必要性和迫切性。我将从她的视频中摘录部分内容,并进行探讨。
被捆绑的个体《拆解养儿防老的道德困境》这条视频,由她恐惧名誉报复到向XX局求助的个人经历讲起,为我们展示了教族捆绑思想与宗教极端思想的危害,以及鞭辟入里的说明在此类现象盛行的地方,个体难以思想觉醒和脱离环境的根本原因。让我们先来看截图:
我很佩服小霞的独立思考能力,学识,以及勇气。短短数句,结合文科专业知识,解答了我和大家的核心疑问:教族捆绑思想的个人具有怎样的心理动机?为什么宗教极端思想的个人和群体言行固执偏激?
一、 我们不如逐个问题一一击破
1.为什么宗教极端思想要通过教族捆绑的方式,存在“子宫传教”的现象,生来就得信教?父母血缘强制决定信仰。
2.为什么不能选择不信教?用通俗的话来解释有三点。
(1)宗教极端思想和行为,用所谓的地下权力体系控制教徒的思想和生活,使其认为政治法律只管明面上的国家大事,而跟公民权利、个人选择相关的事情,比如信仰,婚姻,还是需要私下回归“教权”的管辖与裁决,并行一明一暗两套权力体系。在政治法律之外形成的影子权力,声称自己热爱祖国尊重他人遵纪守法,它自己会不会信?
(2)教族捆绑和宗教极端思想形成的是,家庭-宗族-邻里-地区社会彻底锁死的群体式压力网络。你不信教,你不无条件的“听话”,你要当党员,你要跟其他民族的人结婚,你能承受压力,你能一走了之,你的家人也跟你一起走吗?走不了,周围环境有形或无形的群体压力就轮到你家人来承受了。你家人有想法或是心疼你,那他/她在原环境中无法好过;你家人要是不想承受这种群体压力,认为家中出现这类孩子就是家门不幸的耻辱,你的家人自然会驯服你。这张大网,拴不住你,难道还拴不住你的家人吗?这不是想象中的通过考上大学,找到工作就能简单改变的。所以,觉醒者要想挣脱束缚,要么是付出巨大代价,要么顾虑家庭无法脱身,更多的是被制造出来的逆来顺受的麻木个体和人生悲剧。
在我今年撰写的文章《回族姑娘咸咸出嫁了——关于民汉通婚却不被父母支持这一现象的几点思考》中,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在举办订婚仪式之前,亲戚们打电话质问咸咸的父亲,为什么跟汉族结婚?为什么跟汉族结婚还弄得那么隆重?为什么跟汉族结婚还发到网上?咸咸的母亲在女儿出嫁前,满脸的委屈,嘴上说着心累。这些情况,用现代文明的观点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亲戚关系不能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真不知道,是揣着明白装糊涂,还是无视甚至对抗国家法律?《民法典》明确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3)“拉人头”与人数控制。不要说教族捆绑和宗教极端思想的群体,没有打增加人口数量的算盘。“入教仪式”存在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把本无此信仰的人,强行并入这个群体,哪怕只是表面功夫走个过场,但毕竟增加了一个人。为什么包办婚姻?为什么强制未成年人结婚?因为把两个服从控制的人捆绑成夫妻,可以繁衍后代,增加下一代的更多的可控制人口。信仰,婚姻,生育,在教族捆绑和有宗教极端思想的人群眼中也不过是人口买卖。有对活生生的个体的人的平等尊重吗?有对法律保护的公民权利的一丝敬畏吗?
二、未成年人保护
在未成年人被包办婚姻之前的,首先被剥夺的是生存权(健康)和发展权(受教育权是核心)。现代医学早已证明,生殖系统的发育成熟在18岁,并建议在18岁以后进行性行为。而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全国通用标准(《民法典》第1047条),男方:不得早于22周岁;女方:不得早于20周岁。这是办理结婚证的最低门槛,未满周岁无法完成婚姻登记,仅办酒席不算合法婚姻。关键补充,未达法定年龄缔结的婚姻,属于无效婚姻,不受法律保护。这一法条并非空穴来风,不仅充分考虑到人体正常发育与身体健康的保障,并具备个体行为能力责任方面的考量。
我很好奇,那些因为宗教极端思想为未成年子女包办婚姻的家长们,对于自己的亲生孩子,有责任和爱吗?如果自己的未成年女儿或是孙女,在这段违法婚姻中健康受到了伤害,生育发生了危险,他们是不是会无动于衷的说一句,古往今来,从来如此,凭什么就要出现特例呢?若发生不幸,便是前世注定今生命运。从来如此,便是对吗?宗教极端思想凌驾于家庭亲情之上,这难道不是吞噬人性的表现吗?
再说说,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为什么会被宗教极端思想的个人和群体剥夺。
1. 《教育法》第八条: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2. 《宗教事务条例》第四十四条:严禁任何组织、个人引诱、强迫未成年人信仰宗教、组织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向未成年人传教。
3. 《未成年人保护法》:监护人不得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宗教活动,不得利用宗教妨碍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身心健康成长。
国家的无神论和唯物主义教育培养的是社会主义接班人,不是为宗教极端思想献祭的活人祭品。“放任”孩子去接受国家教育,然后产生独立思考能力和敢于质疑的能力,还能被轻易的恐吓拿捏吗?如果不是这样,一句“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中国少年先锋队队歌》中的经典歌词,怎么就把家长整破防了?家长破防的原因,是愤怒还是恐惧?在公众场合为了毫无错误毫无不妥的一句歌词,当众打骂孩子。在宗教极端思想的个人和群体的心中,孩子沦为私产,不是具有尊严和感受的人。他们的所作所为,何尝不是在与国家争夺下一代?
三、妇女权益的保护
在小霞发布的关于妇女权益的视频中,有两条让我印象非常深刻。一条是《回族少女的月经囧事》,另一条是《宗教母爱》。
小霞在《回族少女的月经囧事》中分享了自己的前身经历,在12岁第一次来月经之前,家中并未提前给她科普过相关的女性青春期生理知识。月经初潮时,她以为自己快死了,也不知道如何去正确的处理,只能窘迫的一直换内裤,直到内裤都不够换洗了。当小霞的母亲发现她的异常,第一反应都没有想到是女儿来月经了,反而骂她嘴馋,谁让你那么爱吃辣条,所以成了这样(导致阴道出血现象)。家里老人当晚得知小霞的情况后,说“羞死人了,咋这么早来月经。我那会儿17岁才来。从今开始,再不能穿短袖了。按照以前头发都不能再往外露了。今儿成人了,就不能再跟儿子娃随便说话打打闹闹了。”之后的经期,小霞母亲让小霞用卫生纸节省一点儿,用到纸上看不见白色再扔掉。说“月经是脏的,会玷污到别人。你要感觉到羞愧。”原生家庭没有给她买过卫生巾,她人生中的第一片卫生巾,是去参加中学的自主招生考试时,伯母给的。
荒谬吗?无语吗?连人最正常的生理发育现象都能被视为洪水猛兽,怪辣条怪年龄,还成了不能穿短袖的规矩。要是辣条能导致内出血或是月经现象,还能作为一种常见的零食,在市场上售卖吗?任何年龄段的男性,还能不能吃辣条?本该是女孩最亲的家人,无法正视女性的正常生理发育现象,给予相应关爱和照顾,还要让一个青春期女孩为此感到抱歉和不安。这一切的根源逻辑,只是某书上认为月经是不洁的。母亲,女性长辈,她们自己的性别不也是女性吗?她们在年轻时,是否也是受到了同样的对待,内心是怎样的感受?然后,在宗教极端思想的洗脑和束缚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走过人生,有形或无形的,有意或无意的为虎作伥,压迫下一代女性,还不容其反抗。如同鲁迅先生所说,怯者愤怒,却抽刃向更弱者。
一个不把孩子当人的家庭,孩子长大了之后在家里照样不是人。这样环境中的“爱”和“安排”,本质是什么呢?把孩子当作底层性资源和生育资料的控制以及交易。
《宗教母爱》的视频中,在小霞成长环境里,有一个家庭条件还不错的回族女孩,被家庭强制从大学退学,被迫嫁给了大30岁的男性,母亲是同意这场婚事的。理由是,担心已经考上大学的她,认知太高,容易失去控制。当事人现在的现状是,已生了5-6孩子,并处于精神错乱的状态;失去对外界的正常反应,在不避人的情况下直接在家门口大小便。
有回族的母亲向小霞求助,声称自己的女儿被确诊为重度抑郁症。她一开始甚至不敢说自己是女孩的母亲,一会儿假装是姑姑,一会儿假装是姨姨。当小霞回复,想在自己的视频中探讨这一现象时,又反过来威胁和恐吓小霞。这个回族女孩真的有抑郁症吗?读高二的孩子,以“身体不好”为借口被父母勒令退学,要求回家陪父母两年。女孩想继续读书接受教育,就是思想不成熟;到了社会上跟汉族谈恋爱,就是接触不良人,就是脱离家庭;不愿被家庭包办婚姻 、人生、未来,就是叛逆,就是脑子不对劲受了刺激了,就是没救了,还伴随着“早就想跟人私奔了”的性羞辱。然后再轻飘飘的故作隐晦对外界说一句“也是因为宗教那些的,你懂得。”
宗教的哪些?要让谁懂?有句老话,虎毒不食子。打着宗教的名义,伤害自己的亲生女儿。打着宗教的名义,破坏和浪费国家教育系统对人才培养的付出。这要不是宗教极端思想,谁信呢?宗教极端思想能让本来伟大的母爱都能够变色变质,如果这都不被认为是吞噬人性和巨大危害,是蠢还是坏呢?
在文章的结尾,发一个清晰对比合法正常宗教信仰与宗教极端思想的表格,可谓一目了然,一针见血。教族捆绑和宗教极端思想,既不允许人反抗,更不允许人发声。因为这样的个体和群体希望看见,世间没有出头鸟,皆是笼中待宰鸡。但他们不会明白有个关于人生的隐喻:鸡蛋从外部打破,会成为食物;从内部打破,则是新生。
从来如此便对吗?
作 者:茉莉姑娘,一名回族共产党员,布尔什维克。
投稿邮箱:laodaojun186@163.com;
联系微信:xiyu11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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