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普通人第一次走上法庭,内心紧张,面对法官提问常常下意识随口应答。网络上流传一种说法,庭审里有三个字千万不能随便讲,一旦草率表态,会直接影响案件走向。这里所说的就是“无异议”。不少当事人不清楚这句话的法律意义,稀里糊涂认可对方全部证据,后续想要推翻难度极大。
首先要搞懂,法庭质证环节到底在做什么。庭审过程中,双方会依次提交证据,法官会询问一方:对对方提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有无意见,也就是法律常说的证据三性。如果你直接回答“无异议”,在法律层面意味着你认可这份证据全部内容,承认证据真实、来源合规,同时这份材料能够证明对方想要主张的事实。
一旦当庭确认无异议,庭审笔录会完整记录下来。后续就算你发现证据存在漏洞,想要反悔,很难被法庭采纳。法院审理案件主要依靠庭审记录,随意作出认可之后,没有充分、有力的新证据,很难推翻此前自己当庭作出的陈述,很多案子就是因为当事人一句脱口而出的“无异议”,丧失辩驳空间。
但大家也要理性看待,并不是任何情况都绝对不能说无异议。对于客观真实、和案件有关、不存在问题的证据,正常认可没有问题。真正危险的场景是:还没有仔细看完材料,不理解证据带来的后果,单纯因为紧张、嫌麻烦,仓促统一给出无异议的答复。很多对方提交的聊天记录、转账凭证、书面材料,隐藏着对己方不利的细节,粗略浏览很难发现问题。
很多普通人缺乏庭审经验,面对大量书面材料,短时间无法逐条甄别。在这里分享基础的区分方式。第一种,证据真实,内容和案件有关系,不存在虚假、篡改情况,可以谨慎表述无异议。第二种,证据表面是真实的,但是证据想要证明的观点不认可。这种情况不要直接全盘否认,也不要直接无异议,可以分开表达:对证据真实性没有意见,但不认可对方的证明目的。
第三种情况最为关键,证据存在瑕疵。比如复印件没有原件核对、截图经过裁剪、材料来源不明、内容和本次纠纷没有关联。这种场景绝对不能说无异议,可以清晰向法官说明意见。如果来不及当场仔细核对材料,也可以如实向法官申请,请求给予短暂时间审阅,不要仓促应答。
网络上一些说法宣称,说出“无异议”就会百分之百败诉,这个说法其实过于绝对。案件输赢是结合全部证据、事实综合判定,一句话不会直接决定最终结果,但是草率认可证据,会大幅提高败诉风险,压缩后续辩驳的空间,给自身维权增添阻碍。
除了谨慎使用“无异议”,普通人出庭还有几个发言原则值得留意。第一,想清楚再开口,不要急于抢答。法庭上不需要抢时间作答,遇到拿捏不准的内容,可以短暂思考,不用迫于压力立刻给出答复。第二,只围绕案件事实发言,不要扯无关的过往恩怨、情绪控诉。过多无关表述,不仅无法帮助自己,还容易扰乱审理节奏。第三,不随意猜测、推断事实,如果不清楚某一件事,规范的表述是“不清楚”,不要主观臆断作出回答。
同时提醒大家,质证有规范的表达话术,根据不同场景灵活使用。如果证据和本次纠纷无关,可以向法庭表明:该证据与本案不具备关联性,不予认可。如果只有复印件,无法提供原件核对,可以说明:没有原件对照,无法确认这份材料真实性。认可材料本身,但是不同意对方观点,就表述:认可证据真实性,但是不认可对方对应的证明主张。
对于没有聘请律师独自出庭的当事人,建议开庭前提前梳理对方可能提交的证据,预判争议焦点。开庭携带纸笔,对方举证的时候逐条记录疑点。庭审当中所有口头表达,都会被书记员记入笔录,签字确认之后具备法律效力。
最后总结,“无异议”三个字本身没有对错,可怕的是未经思考、盲目表态。打官司讲究严谨,每一句当庭陈述都具备法律意义。不要因为紧张、粗心,轻易认可存在疑问的证据。认真核对每一份材料,客观、理性表达质证意见,才能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内容仅为法律科普,不作为庭审直接法律意见,重大纠纷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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