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先生母亲的男人俞先生于 2023 年去世。沈先生母亲与俞先生在一起32 年,而沈先生 17 岁与俞先生相识。推算一下可知沈先生如今 52 岁。
沈先生母亲带了一个 17 岁的孩子,还有幸与俞先生在一起生活了32年?好吧,这里面有爱情。
一个常识,1991 年这一年办结婚证是正常的事,不办也是正常的事。1991 年这一年,沈先生母亲与俞先生在一起了。
俞先生有两套房子。
这又关心起房子的事情来了?
何时同居居然起了纷争。沈先生说是 91 年 4 月,而俞先生的兄弟姐妹说是 96 年 9 月。
法律有规定:在 1994 年 2 月 1 日前没有结婚证,同居也可以认定为事实婚姻。1994 年 2 月 1 日之后,就无法被认定了。
“沈先生成家以后,其妻子、女儿也是和他一起共同去赡养俞老伯的,包括陪着去医院就医、照顾日常生活起居等等。”继子很懂事啊。
想要继承财产很复杂,首先需要证明事实婚姻,其次还要证明抚养关系。
那问题来了,假设俞先生没有抚养沈先生,就算沈先生赡养了俞先生,岂不是无法继承了?
在上面的案例中,俞先生抚养了沈先生,沈先生赡养了俞先生:“1991 年俞老伯和沈先生母亲在一起时,沈先生 17 岁,还在读初三,后来又读了三年职校。学费、生活费都是母亲和俞老伯一起出的。后来沈先生成了家,反过来照顾年迈的俞老伯,看病、过生日、日常生活,都是沈家人在操持。”
说到这里,还得立遗嘱。
为什么俞先生不立遗嘱呢?
中国人都没有立遗嘱的习惯。越是复杂的关系越要立好遗嘱。
其实生前立遗嘱是好事,有利于形成良好的抚养关系。
想一想,假设继子对自己不好,完全可以在立遗嘱时,把财产不分给继子。如果继子对自己很好,则完全可以把财产分给继子。
如此一来,本来继子和自己没有血缘关系,但是因为有了将来财产分配的考虑,继子是不是更愿意照顾继父呢?
而另一方面,假设根本无法证明事实婚姻,又不愿意立遗嘱的情况下,继父与继子关系就会出现问题了。因为法律上都不支持你继承了。
所以在法律上不再支持事实婚姻的情况下,提前立遗嘱非常有必要。
人总会一天会离开这个世界,在还清醒时安排好一切是很有意义的,它是在向亲人、家人和朋友宣称我没有白活。
比如鲁迅先生生前不也立了遗嘱吗?张爱玲女士也立了遗嘱。
应该立遗嘱的时候,特别是预感到会有关于财产纷争的事情要发生时,应该赶紧立遗嘱。比如说大 S, 好长一段时间里她的家人为争财产吵得不可开交,我相信这是大 S 所不愿意看到的情况。
所以人去世之前为了免除一些身后的纷争,也应该立好遗嘱。显然网络上关于大 S 遗产的议论对大 S 本人及其至亲家属都是不友好的。
谢霆锋前些天都发声明了,说有关遗产的说法都是谣言,可见在世的人,都不愿陷入遗产纷争的漩涡。
这再次证明生前立好遗嘱非常有必要。
(陈语丝写于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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