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患有一种罕见的神经发育性疾病。第二天,医生将装载基因编辑工具的病毒载体注入她的脑脊液,希望修复脑细胞中的一个致病突变。
这是一次只为她设计、也只计划纳入她一人的临床试验。
7天后,小美去世。
此后一年多,死亡没有出现在公开的临床试验登记结果中。与该治疗密切相关的动物研究后来发表于《自然》(Nature),论文同样没有提及已经开展的人体试验及其致命结局。
这不是一个可以用“基因编辑失败”简单概括的故事。它涉及罕见病家庭的希望、前沿技术的风险、研究者发起临床研究的监管边界、患者出资与利益冲突,以及科研论文是否完整呈现与转化前景相关的关键信息。
一、一个并不致命的罕见病
小美患有 Snijders Blok–Campeau综合征 。该病由 CHD3 基因异常引起,常见表现包括语言和运动发育迟缓、智力障碍、肌张力低下及孤独症样行为。
小美携带的是 CHD3 c.3073C>T、p.R1025W 变异。通俗地说,她约30亿个DNA“字母”中,有一个位置发生了改变,导致CHD3蛋白的第1025位氨基酸由精氨酸变为色氨酸。
这种综合征会造成终身功能障碍,却通常不会直接缩短寿命。公开报道显示,小美属于症状相对较轻的一端,能够上幼儿园,也在接受语言训练、作业治疗和特殊教育支持。
这点十分关键:面对致命且无药可治的疾病,人们可能接受较高的试验风险;但对于一个通常不危。
据Science调查,家长主动联系研究团队,希望为女儿开发个体化疗法,并表示愿意承担研发费用。此后约两年间,这个家庭为编辑器设计、病毒生产和动物实验等支付了费用。
调查还称,部分资金安排并非完全通过常规的机构化渠道;相关款项的性质及责任仍有待正式调查认定。
这类治疗常被称为 “n=1疗法” :疗法针对一个人的特定突变定制,试验中可能只有一名受试者。
“只有一个病人”并不意味着可以降低证据标准。恰恰相反,因为没有更多受试者分担不确定性,第一个接受治疗的人承受了几乎全部未知风险。
三、疗法如何进入大脑?
研究团队设计的是一种腺嘌呤碱基编辑器 TeABE 。它不需要把DNA双链完全切断,而是尝试将错误的A·T碱基对改回G·C,从而纠正CHD3变异。
困难不只在于“能否改对”,还在于“如何送达”。
编辑器太大,无法装进一个腺相关病毒(AAV)载体。研究人员只能把它拆成两部分,分别装入两种AAV9载体。两种病毒必须同时进入同一神反应、血小板减少、肝肾损伤和血管内皮损伤。
四、动物实验已经出现了什么信号?
团队在携带相同CHD3突变的小鼠中进行了实验。后来发表的Nature论文显示,编辑可以在部分脑区纠正目标碱基,提高CHD3蛋白水平,并改善小鼠的部分认知、社交和运动异常。
论文还报告了猕猴鞘内注射实验,用于证明双AAV系统可以进入灵长类动物大脑并重新组装编辑器。不过,从论文公开数据看,高、低剂量组各只有1只猕猴,主要观察的是递送和编辑器重组,并不能替代系统的安全性与毒理学评价。
Science调查称,另一份在小美治疗前完成的毒理学报告显示,4只接受治疗的猕猴均出现中度至重度肝损伤,其中1只还出现肾损伤。多名接受记者咨询的专家认为,这本应触发补充实验和延后人体给药。
更值得追问的是审查顺序。据调查记者看到的文件,医院伦理委员会在这份猕猴毒理报告完成前已经批准试验,因此没有在最初审查时评估这些结果。
关于家长究竟获知了多少信息,目前不同二手报道的表述并不完全一致。较稳妥的结论是:家长可能知道动物出现了部分异常,但他们表示,研究人员没有向其清楚说明异常的严重程度,也没有明确讨论死亡风险。
知情同意是否真正充分,是后续调查必须回答的问题。
五、2025年3月24日:从注射到死亡
该项目登记号为,公开方案为一项开放标签、单组的早期临床研究,计划纳入1名2至10岁的受试者,主要观察治疗相关严重不良事件。
2025年3月24日,在接受糖皮质激素预处理后,小美通过腰椎穿刺接受了双AAV9载体的鞘内注射。
约3天后,她开始发热,继而出现无尿或尿量显著减少、血小板骤降和严重肾损伤,随后被送入重症监护室。
给药后第7天,小美去世。
据S 性微血管病(TMA) 。
这是一种以血管内皮损伤、血小板减少和微血管血栓为特征的严重并发症,既往已被报告与高剂量AAV基因治疗相关。
换句话说,现有证据指向的直接致死机制,更可能是高载量病毒递送引发的严重免疫和微血管反应,而不是已经证实由基因编辑“脱靶”造成。
六、死亡之后,公开记录为什么仍像什么也没有发生?
小美去世后,这项试验的公开登记没有及时报告死亡结局。到2026年7月事件曝光时,ClinicalTrials.gov页面仍未呈现这一严重不良事件,部分数据库仍将研究标为“正在招募”。
Science报道称,2025年9月,上海有关部门因研究监管和登记问题对新华医院罚款,并对参与临床工作的医生作出口头处理。截至调查报道发布时,公众仍未看到针对这起死亡的完整调查报告。
2026年2月18日,仇子龙团队等在Nature发表论文。
论文报告的是小鼠和非人灵长类动物研究,并不是临床试验结果论文,这一点需要讲清楚,不能将其误读为“论文宣称已经治愈了患者”。
真正的争议在于:论文在小美死亡近11个月后发表,仍以“支持转化可行性”“为临床试验铺路”等措辞讨论前景,却没有提到同一技术已进入人体、唯一受试者已经死亡,也未呈现调查所称的另一组猕猴肝肾毒性结果及家庭对前期研究的资金支持。论文的利益冲突声明则写着“作者声明不存在竞争性利益”。
Nature向媒体表示,在审稿和发表期间并不知道临床试验死亡及家属资助情况;如果当时知情,这些信息会被纳入论文评估。期刊表示正在按既定程序审查此事。
七、家属为何决定公开?
据调查报道,小美去世后,家属曾要求团队不要继续发表相关论文,担心积极的学术和媒体叙事吸引其他患儿家庭尝试同类治疗。
论文最终发表后,家属先后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和Nature提出投诉,要求调查并撤回或重新审查论文。2026年7月,他们向Science与Retraction Watch讲述经历,希望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截至2026年7月25日,仇子龙团队和新华医院尚未就调查报道作出完整公开回应。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向表示:“目前还在调查中。”
因此,关于资金流向、伦理审查、风险沟通、研究决策和论文披露责任,仍应等待独立调查给出最终结论。
八、这是不是“另一个贺建奎事件”?
两者不能简单画等号。
贺建奎事件涉及胚胎和生殖系编辑,改变可能遗传给后代;小美接受的是以治疗疾病为目的的体细胞编辑,理论上不会遗传。此次项目也以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形式登记,并经过医院层面的伦理审查。
但“治疗目的”“体细胞编辑”和“通过伦理审查”,都不能自动证明一项试验已经安全或正当。
这起事 对一个非致命、症状较轻的儿童,风险与可能获益是否匹配?
动物毒理信号出现后,为什么没有暂停并补充验证?
家属同时是出资者和受试者监护人,如何避免希望、金钱与权威影响自愿决定?
高风险基因治疗能否仅依赖单一机构的伦理与管理体系推进?
一旦发生死亡,谁有义务向注册平台、监管部门、期刊和公众及时披露?
结语:真正保护创新的,是完整公开失败
个体化基因编辑可能为极罕见病带来过去无法想象的治疗机会。
2025年,美国“婴儿KJ”接受个体化碱基编辑后获得了积极的早期临床结果,证明为单个患者定制此类疗法并非幻想。
但小美的经历说明,从“可以编辑”到“可以安全地治疗一个孩子”,中间隔着远不止一篇动物论文。
越是前沿、越是个体化、越是承载绝望家庭希望的技术,越需要更独立的安全评估、更严格的利益冲突管理、更真实的知情同意,以及对严重不良事件近乎苛刻的透明度。
医学创新的可信度,不只建立在成功案例上,也建立在失败能否被及时、完整地记录和公开。
一个孩子不应在承担了首次人体试验的全部风险后,又从这项技术的公开历史中消失。
本文依据截至2026年7月25日可核实的公开资料撰写。关于临床过程、院内评估、动物毒理和资金安排的部分细节,主要来自Science与Retraction Watch的联合调查;国内有关机构的正式调查尚未结束。本文将已公开记录、媒体调查和相关方回应分别表述,不将尚未完成调查的指控视为最终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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