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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普法

“小贴士”

快乐暑假,法治不“缺位”

漫长暑期里

青少年走出校园、亲近社会

自由探索的空间愈发广阔

潜藏在生活中的各类法律风险

安全隐患也悄然相伴

守护青春不设防线

护航成长从不缺席

内黄检察陪伴孩子们平安

快乐度夏!

我可以骑自行车上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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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决于你的年龄。不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上路是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若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监护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不满12周岁的同学可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哦!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在网络上骂人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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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网络上随意骂人,会损害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上网时要谨言慎行,尊重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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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我用父母的账号

购买了很多游戏装备可以退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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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定能全额退款,需谨慎充值哦。你需要证明该充值行为是由你完成。此外,如果游戏平台已依法配置防沉迷措施,但父母存在未充分履行监护人责任等过错情形,导致你能够轻易使用其账号购买装备,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根据相关消费过程中防沉迷措施的有效性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父母也会因未尽监护职责承担一定责任。

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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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国家新闻出版署《关于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通知》规定,网络游戏企业须采取有效措施,限制未成年人使用与其民事行为能力不符的付费服务。网络游戏企业不得为未满8周岁的用户提供游戏付费服务。同一网络游戏企业所提供的游戏付费服务,8周岁以上未满16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5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200元人民币16周岁以上未满18周岁的用户,单次充值金额不得超过100元人民币,每月充值金额累计不得超过4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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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春无小事

法治伴成长

美好的暑期时光

需要安全与法律共同守护

希望广大青少年

时刻绷紧法治之弦!

来源:内黄县人民检察院

统稿:刘现磊

编审:左卫军

审核:王国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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